盡管加快推進能源價格改革的呼聲由來已久,但受多重因素影響,能源價格改革一直引而未發。分析人士認為,當前“外冷內熱”的復雜經濟環境,使我國的宏觀調控面臨微妙局面,也為推行這一改革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改革刻不容緩
能源價格扭曲已經給我國的能源利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帶來了嚴峻挑戰,能源價格改革迫在眉睫。
目前我國能源價格大部分由政府制定或管制,價格形成機制未與國際接軌,能源價格普遍低于國際價格。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劉元春說,“國內能源價格與國際市場價格脫鉤,造成高耗能產品的大量出口,等于在間接補貼世界,不符合我國的發展戰略和開放戰略。”偏低的能源價格還提高了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擴大了我國的貿易順差,加大了人民幣升值壓力。
由于長期以來能源價格不能充分反映能源供給與需求關系,能源價格偏低,進一步導致能源需求快速增長。劉元春表示,“國民經濟的發展戰略從高耗能向低耗能轉變,必須提高能源的相對價格,改變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充分反映能源的稀缺性。”
同時,煤電油等屬于不可再生資源,提高能源價格,有利于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時機日漸成熟
2007年12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資源價格改革步伐。
有關部門也曾多次表示要加快推進能源價格改革,但由于擔心能源價格改革會推高通脹預期,推動物價進一步上漲,因此遲遲沒有出臺相應改革措施。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指出,“即使能源價格上漲可能會加大通貨膨脹壓力,能源價格改革也是必需的。”只要能源價格不漲,企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興趣就不大,節能減排就沒有動力。
業內人士預計,2008年世界經濟增長將會放緩,對中國產品的需求也會下降。出口下降會導致總需求下降,物價上漲壓力會相對變小。“到二季度,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可能會明朗,國內物價漲幅也可能回落,恰好是能源價格改革的好時機。”
此外,《能源法》有望在今年兩會期間提交審議,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將會明確。“這些都有利于能源價格改革。”林伯強表示。
改革應循序漸進
如果推進煤電油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中長期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P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在CPI一路走高的情況下,首先考慮的可能是能源價格改革對通脹的影響。”一位專家表示。
國家信息中心發展研究部戰略規劃處處長高輝清也建議,“能源價格改革要逐步推進,同時注重結構性調整。”
他表示,簡單地與國際接軌可能會損害一部分消費者的利益,因此要充分考慮能源價格上漲對農民和其他低收入群體的影響,先改革工業領域的能源價格,后改革生活領域的能源價格,消費者價格補貼有助于解決社會公平問題。
專家建議,首先需要改革電力定價機制,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同時,提高成品油價格,改變原油、成品油價格倒掛現象。此外,適時改革資源稅,提高能源使用成本。從長期來看,則需要實現市場化改革,允許民營資本、外資等進入能源生產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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