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近3年平均調整1.9次
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要建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介紹說,2004年,《最低工資規定》頒布實施,明確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2004、2005、2006這三年,各省市區平均調整了1.9次。今年初,勞動保障部再次部署,要求各地近兩年內只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過一次調整的地區,以及近年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明顯低于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的地區,原則上2007年年底前都要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最低工資畢竟只是勞動報酬的一個法定下限,如何保證職工的工資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相適應、建立起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邱小平表示,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相關政策,以深化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在充分發揮市場基礎性調整作用的同時,政府要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和監控,包括堅持企業自主分配與平等協商相結合,以促使職工工資正常增長,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邱小平表示,政府對企業的工資管理逐步轉向宏觀、間接的調控。在這種體制下,企業職工工資的增長主要取決于勞動力市場供求、勞動者本身的人力資本投入、企業的經濟效益、勞動者為企業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等。
23個省份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
全國失業保險金人均增幅超20%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吳道槐說,今年9月份,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曾發文要求各地充分考慮物價上漲對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影響,并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相銜接,對失業保險金標準按規定進行調整。目前全國已有23個省份根據最低工資標準、物價上漲情況,上調了失業保險金標準。其中有15個省份是全省統一部署進行調整的,8個省份是部分地(市、縣)進行了調整。
根據目前反饋的情況,今年沒有調整的省份都準備在年底之前,最晚也不會晚于春節前進行調整。
據最新統計,到11月底,全國失業保險金發放的人均水平是368元,比去年同期的303元增加了65元,增幅超過20%。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調整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所以各個地區調整的幅度有差異。
今年前11個月,全國共有541萬失業人員領取了失業保險金,他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到醫療報銷等待遇。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死亡,其家屬可按規定享受撫恤待遇。11月這一月內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大約為290萬人。隨著我國促進就業的力度逐步加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數呈逐步下降的趨勢。
養老金調整水平高于前3年
明年1月1日起人均增100元
從明年1月1日起,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勞動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尹志遠介紹,國務院明確規定未來3年養老金的調整要高于前3年(2005年―2007年)的養老金調整水平。具體每年調多少要根據物價上漲情況、企業經營情況、工資整體水平增長情況來確定。另外,這次養老金調整從1月1日開始,往年都是從7月1日開始調整,這也是考慮到了物價的因素而提前半年進行調整。
從全國的情況來看,養老金人均每月增加100元左右。但需要說明的是:一是各地的調整水平會有差別,因為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工資增長、養老金增長以及物價增長幅度有所不同,各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和財政的支持力度也各不相同;二是每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數額也不完全相同,各地在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時候將與企業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或者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以及年齡掛鉤。
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仍然采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是所有2007年底以前退休人員都參與的調整,在此基礎上,還要求各地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建國前老工人、原工商業者和1953年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早、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人員,再適當提高調整標準。對這四部分人員傾斜的政策所需要的資金,中央財政將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的省份給予專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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