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最早明年下半年試征"
"由于各方面條件不成熟,試點開征物業稅不會早于明年下半年。"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昨天表示,雖然國家稅務總局目前已經批準10個省市進行物業稅"空轉"模擬運行,但因為外部條件很不成熟,結果并不是很理想。
12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表示,明年將研究推進以房地產稅制為重點的財產稅改革。劉桓表示,物業稅是房產稅的核心,在開征前需要進行更多的研究,從技術上做好準備,"寧可晚一點,不要出大錯。"
開征缺少三大條件
從2003年起,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先后批準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重慶等六個省市作為試點先行單位,進行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今年又批準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等四個地區部分區域作為房地產模擬評稅擴大試點范圍。
劉桓指出,就目前"空轉"情況看來,實施物業稅缺乏三方面的條件:一是房屋產權歸屬不能有效確認;其次是無法確認百姓手中到底有幾套房,因為只有一套住宅不適合征收物業稅;此外,我國缺乏有經驗的地價師、評估師。
以目前已經在"空轉"的北京為例,北京大約有30%的房產為"央產房"(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這些房產的歸屬并不明確。
"就以中央財大為例,"劉桓說,"它屬于國務院事務管理局的管轄范圍,但管理局沒有相對應的報稅部門。這樣的情況在北京有很多。"
此外,住房以外的房產如何建立一個管理申報系統,也是目前面臨的難題。更復雜的情況是,同一個人在不同的城市擁有房產。
劉桓說,從各種條件來看,即使是試點,"物業稅"也只能在一個區、一個街道的小范圍內開展。
"累進制"征稅也在討論
據劉桓介紹,根據國際慣例,房產的價值應該大致等于其持有人在產權規定持有年限內總共上繳的稅收額。根據我國現行規定產權上限70年來計算,若年繳物業稅率定在1.5%最符合國際慣例。例如,房產價值為100萬元,年繳1.5%的物業稅1.5萬元,則70年后,所繳物業稅為105萬元(70×1.5=105),和房產價值大致相等。
此外,劉桓表示,還有一種"累進制"的征稅辦法正在討論中。"累進制"是指根據產權持有人所有的房產數量遞進來征收物業稅。假設一套房產征收1%的物業稅,那么擁有5套房產的持有人可能會被要求繳納5%的物業稅。
劉桓解釋稱,由于目前"空轉"的10個省市都在根據各自不同的情況進行計劃,最后政府方面會視"空轉"后實際情況進行試點。(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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