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門檻太高使用麻煩
● 商家:空頭支票讓人害怕
● 銀行:信用不良拒絕申辦
出門旅行,不必再攜帶銀行卡和大量現金,只需帶上一本薄薄的支票;從上海發貨給新疆的客商,也不用麻煩的轉賬,簽張支票就能完成……帶上個人支票、簽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完成各種付款,這種常出現在電影里的鏡頭以后將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從6月25日起,隨著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的完善,個人支票的全國通用將成為現實,從此老百姓可以帶著支票行遍祖國大江南北。
便捷的支付方式
買車、買房、購買基金、交學費,這些大筆的現金交易采用支票支付,可以省卻在兩個銀行之間“搬運”現金的麻煩。日常消費時,個人支票可以彌補現金丟失后無法彌補的問題,刷銀行卡消費時可能會被他人盜取的信息在個人支票看來也完全不是問題。與其他支付手段相比,個人支票還具有即簽即付的便利,不受商戶硬件(如柜員機、POS機等)條件限制。
此外,支票實現全國通用后,可以用于支付現金,用于轉賬,也可轉讓給第三人。個人可以簽發支票給國內任何地區的收款人,也可以接受來自國內任何地區的支票,實現“一票在手,走遍神州”。6月25日個人支票開始全國通用后,無論是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還是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只要其獲準辦理人民幣支票結算業務,其支票均可以全國通用。通過支票支付,無論簽發多大金額,銀行只根據簽發的筆數收取低廉的手續費和工本費。
同時,個人支票的安全性也優于直接付現和刷卡,即使丟失支票本,因為缺少簽名或印章,也不會產生損失;使用支票要預留印鑒,央行對簽名書寫有一套嚴格規定,如書寫有一點模糊或印章不清晰,銀行將拒付。使用個人支票,每一筆交易在銀行都有記錄,丟失后可立即掛失,即使在掛失前錢被取走,也比較容易查出錢的去向。
不過,由于剛剛起步,在個人支票全國通用初期,央行規定同城和異地使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10天,金額上限暫定為50萬元。收款人在接受異地支票付款時,除了審查票面要素的合規性和完整性外,還應確認支票金額未超過規定上限,并在支票上加蓋有12位銀行機構代碼戳記。異地支票最早可在2至3小時內收到款項,最長在銀行受理支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可收到支票款項,并且不收取任何手續費。
“使用寶典”
隨著個人支票在全國的通用,個人支票有望成為現金和銀行卡之外的第三大支付工具。尤其是對于大額支付的用戶,支票業務更將成為其首選。
那么,如何獲得自己的個人支票呢?其實這并非難事。據介紹,目前,申領個人支票需憑本人身份證明或戶口本等有效證件及擔保證明,向辦理個人支票業務的銀行提出申請,首先開辦一個個人結算賬戶,申請開具個人支票。不同銀行的申請條件不同,首次申請的市民要有固定的收入來源,有的銀行還要求申請人“無債務糾紛”。然后填寫“活期支票儲蓄存款開戶申請”,預留印鑒、簽字樣式。
一般來說,申辦個人支票的條件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賬戶余額限制,余額5萬-10萬元不等;二是資信審核,開戶行對個人的社會信譽、經濟收入的審查;三是身份,一般要求開戶人具有本市戶口,或有本市居民的擔保,或持有一年以上國外護照并在當地有固定居住場所等。
經銀行獲準開戶后,按規定進行備付金存儲,并向銀行購買支票簿。個人支票有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兩種(現金支票20元/本,轉賬支票30元/本),每次以一本為限,提現金時,支票持有人應在支票背面背書,登記身份證號碼,到出票人的開戶銀行支取現金。每張支票最小額100元,同城使用支票不能超過個人賬戶上的資金總額,異地支票最高額度為50萬元。
市場有待完善
盡管個人支票在中國推出已有8年,但與國外成熟市場相比,我國的個人支票市場尚存在諸多問題。
首先,目前大部分銀行致力于發展信用卡業務,在個人支票的普及上幾乎沒有營銷投入,客戶對個人支票的使用并不熟悉。大部分銀行信用卡尚未盈利,在推廣個人支票上更是“有心無力”。
商戶對個人支票采取非常謹慎的態度,要求個人購物若使用支票,只能等到資金到賬后才能提貨,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礙著個人支票的發展。
個人支票的信用情況更是問題的焦點。在全面征信系統建成之前,個人支票能否安全使用的問題將不可避免。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個人支票需要個人征信系統的支持。目前尚沒有建成統一的個人征信系統,商業銀行間掌握的個人資料也不能共享。征信系統的缺失使個人支票缺乏有力支撐。空頭支票讓商家感到害怕,而由于相關處罰措施沒有跟上,使空頭支票的使用者得不到應有的處罰,也干擾了支票的使用。
銀行業人士表示,銀行目前已實現全國金融機構聯網的個人征信系統對客戶進行信用評估,客戶在向銀行申請辦理個人支票業務時,如果申請人在征信系統中存在不良記錄,銀行就會拒絕其申辦請求。(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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