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15日公布了《中央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今后中央企業需在規定時間內向國資委報送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據了解,《辦法》共有七章共五十條,將自2007年6月25日起施行。《辦法》規定,企業
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內部財務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財務預算工作體系,推進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按照要求,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國資委財務監督工作有關要求,以統一的編制口徑、報表格式和編報規范,向國資委報送年度財務預算報告。此外,企業應當按照加強財務監督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成立預算委員會或設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行使預算委員會職責。
據國資委統計評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財務預算報告要反映預算年度內企業資本運營、經營效益、現金流量及重要財務事項等預測情況。國資委將依據本辦法對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及執行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督促和引導企業切實建立以預算目標為中心的各級責任體系。
《辦法》同時要求,企業應將內部各業務機構和所屬子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建項目等所屬單位的全部經營活動納入財務預算編制范圍,在編制財務預算時科學預測年度經營目標,合理配置內部資源,實行總量平衡和控制。
《辦法》規定,企業不按時上報財務預算報告或者上報財務預算報告不符合統一編制要求、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以及財務預算執行監督不力的,國資委將責令整改。
據統計,目前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企業共有157家。(記者樊曦 劉菊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