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農產品質量專用標志,將使農產品在9省區享有同等待遇。
●不誠信企業在泛珠區域無法立足
●建立聯合打假協作機制,讓造假分子在9省區處處喊打
●區域內各省區的省級名牌農副產品互認免檢
●統一農產品質量專用標志
“地方政府負責市場監管的職能部門必須樹立區域一盤棋的觀念,堅決清理排斥和限制外地企業、商品和服務以及對本地企業、商品和服務予以特殊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文件。”
昨日,2007年泛珠三角區域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泛珠三角區域市場環境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表示將共同遵循合作機制,加強執法合作,進一步打破地方保護主義、消除市場壁壘,建立公平、開放、規范的市場環境。其中,多處舉措將惠及企業和4.5億泛珠百姓。
企業不良行為9省區全知道
【泛珠看點】
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建立區域內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向社會公示企業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記錄,調動全社會對企業信用的監督;加強跨省區、跨部門的聯合執法合作,加強區域內跨省區、跨部門案件的查處。
【他山之石】
云南、重慶、四川、貴州、廣西和西藏西南六省區市在區域內實行企業黑名單警示通報制度,對有不良警示記錄的企業進行聯動公示,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將禁止其在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
【記者解讀】
對泛珠區域內的企業、單位或個體戶,存在制假售假、商業欺詐、偷逃騙稅或是操縱商品價格等違規行為時,將對其予以聯合打擊封鎖和施以共同懲罰,定期公示企業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不誠信企業在泛珠區域將無法立足。
造假販假者處處喊打
【泛珠看點】
建立聯合打假協作機制,加強區域內舉報投訴,打假查處的合作、交流與協調,追蹤協查假冒偽劣產品來源去向。在生產地和銷售地分離的跨省區、跨部門案件及復合型案件查處過程中,通過協查聯動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商品行為,降低執法成本。省區內部門聯合執法的牽頭單位,也作為跨省區合作的牽頭方,成為內聯部門、外聯省區的支點,配合取證,匯總信息,及時通報,爭取打假維權的最大化成果。
【他山之石】
江蘇、浙江、上海等“長三角”地區建立了聯合打假合作機制。任何一地在執法中發現造假行為涉及其他地方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將情況或線索通過有關地方質量監督執法部門,不但在省市之間通報,省市所屬的市、區、縣之間也要相互通報。
【記者解讀】
泛珠三角地區地緣相近,經濟、人員往來密切,許多造假分子東邊挨打就往西邊跑,還把假冒生產的各個環節擴散在不同的地方進行,跨區域、跨省市的造假售假行為逐漸增多。原有的各省各地在自己的管轄區域內采用大兵團全面開花的打假方式已經不能有效地對這些案件進行查處,行政執法工作迫切需要加強區域間的聯合行動。泛珠內地9省區密切合作,一個案件的線索可以同時辦成幾個案件,讓造假分子無法立足,企業維權的成本和執法成本會比以前大大降低。
省級名牌出了省還是名牌
【泛珠看點】
積極推進統一抽查規則和檢測標準工作,為質檢報告互認創造條件。進一步擴大質監互認范圍,提高質檢機構檢驗有效性。繼續推動區域內各省區的省級名牌產品互認免檢工作。
【他山之石】
江蘇的省級名牌產品,可在浙江和上海免于各種形式的監督抽查,在長三角區域內實現“無障礙流通”。跨省市的名牌產品異地免檢制度,從2004年1月1日起在長三角范圍內正式實施。
【記者解讀】
省級名牌出了省還是名牌,規定有效期內可免于監督檢查。泛珠區域內的任何一個省區的農副產品,在區域內的其他省區不會再遭遇“綠色壁壘”,只要一省質監部門認可的合格評定結果、檢測報告、審查報告、認證證書、認證標志等,在其他區域都將予以認可。此舉將大大降低企業的商務成本。
泛珠農產品統一標志
【泛珠看點】
推進泛珠三角區域標準制訂工作。建立泛珠三角區域內地9省區農業標準示范區農產品標志制度,統一農產品質量專用標志,加強對農村食品市場監管的協調與配合;建立區域技術轉移及交流的合作平臺,探索建立區域知識產權發展和保護評價體系,為投資者創造良好投資環境。
【他山之石】
江浙滬三地給標準化農產品頒發統一的身份標志,加貼標志的標準化農產品在三地間流通享受當地產品的待遇。
【記者解讀】
按規定使用標志的農產品在9省區流通享受同等待遇,不僅降低了企業的成本,提高了泛珠農產品的知名度,也讓泛珠區域百姓吃得更放心。 (記者 唐薇頻 周小華 實習生 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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