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溫室氣體的減排資金和技術。通過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新機制,引進、消化、吸收先進適用的低碳技術;參與制定行業能效與碳強度的國際標準、標桿;使我國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低碳技術、設備和產品達到國際先進乃至領先水平。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教授曲陽則對本報記者表示,助力低碳經濟發展,做好循環經濟促進工作同樣重要,“發展循環經濟的目的在于抑制自然資源的消耗、降低環境負荷;低碳經濟與抑制化石燃料的消耗密切相關,所以二者的努力的方向是一致的,可以說二者體現了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不同側面。”曲陽說。
曲陽建議,應該在有關循環經濟的后續立法中,嚴格“生產者責任”與“排放者責任”,盡快出臺循環經濟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比如《循環經濟促進法》第18條規定,有關部門定期發布鼓勵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和產品名錄。應該制定對此項規定的進行激勵的具體措施,使利用環境友好技術、設備的經營主體獲得應有的回報。
周宏春則認為,發展壯大循環經濟,重點應抓好工業節能減排,將減量化放在優先位置,從減少生產環節入手,推進資源能源的循環利用和高效利用,持續推進節能減排,當前的重點應放在工業節能上,這是由我國發展階段和工業能耗所占比例決定的。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控制建筑和交通能耗的快速增長;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和評價考核,切實完成“十一五”規劃提出的約束性指標。
他還建議,要大力推進生態農業和農業循環經濟發展,大幅度減少化肥和農藥使用量,農林剩余物可綜合利用作為飼料、肥料、菌類基料、工業原料和發電原料,減輕焚燒對城市和機場周邊的環境污染;加快太陽能和沼氣技術的推廣普及,既增加農村能源供應,又改善農民的衛生狀況,保障食品安全。(杜悅英 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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