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昨晚,國家文物局發布新規,對世界文化遺產地等單位發生的重大文物安全案件,國家文物局可以派督察組,同案發地省級文物行政部門進行現場督察、督辦,并明確提出“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等原則。
根據新《規定》,文物、博物館單位發生盜竊、盜掘、搶劫、走私等文物犯罪,火災事故,文物安全責任事故等均屬于文物安全案件。世界文化遺產地、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的重大文物安全案件,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的特大文物安全案件,國有博物館發生的重大文物安全案件,其他重大文物安全案件等幾項重大文物安全案件,國家文物局可以派督察組,會同案發地省級文物行政部門進行現場督察、督辦。堅持“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同時,對連續多次發生文物安全案件、文物安全監管工作需要加強的地區,文物部門需組織實施文物安全專項督察。(記者 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