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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2008年8月8日晚,北京奧運會開幕式燃放焰火《歷史足跡》,29個巨大的焰火腳印,沿著北京的中軸線走向奧運會主會場。這是在故宮角樓上空拍攝的“腳印”。新華社記者金良快攝
西安藝術家劉牧把奧運會開閉幕式的焰火總設計師蔡國強告上法庭,稱其剽竊自己的創意。東城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蔡國強的作品為獨立創作完成,劉牧主張蔡國強的行為侵犯其對作品的改編權,不能成立,判決駁回劉牧的全部訴訟請求。
西安藝術家劉牧起訴稱,1988年他以自己創作的一幅名為《腳印長城》的油畫為起點,開始了以“腳印”、“腳步”為主題的藝術創作。2002年和2005年,他給奧組委提交的《奧運腳步大地藝術計劃推介書》,提到了腳印、奧運、第29屆、天安門廣場、奧體中心等主題元素。
劉牧認為,蔡國強作為北京奧運會開閉幕式的焰火總設計師,利用工作便利獲知了其作品和創意,剽竊其腳印創意。劉牧因此起訴,請求法院判定蔡國強作品《計劃》侵犯了其對作品的改編權,并要求對方停止以“腳印”創意為內容的一切活動宣傳、展覽和拍賣,同時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中,蔡國強的代理律師認為,劉牧與蔡國強作品的表現形式完全不同,不構成侵權。劉牧的一系列作品,包括《“奧運腳步”大地藝術計劃推介書》、《“奧運腳步”文化活動項目策劃書》以及在西安市13公里的城墻上展示的《腳印》作品等,對“腳印”等元素及其蘊含的創意進行了介紹,對腳印的表達是以復制、拓印腳印圖案的形式予以表現;在蔡國強的作品中,對腳印的表達是以火藥爆破后留下“腳印”的痕跡予以表現。二者表現出來的“腳印”形狀即表達方式并不相同。
被告代理人稱,蔡國強的“大腳印”作品不構成侵權,因為他從未看到過劉牧的策劃,“大腳印”的創意來自其早期系列作品,為獨立創作完成。另外,蔡國強的作品為火藥爆繪畫,與劉牧的作品在表現形式上完全不同。“奧運大腳印”的創意是蔡國強2005年7月在國外就已經構思好并作為創意方案提交給奧組委的。
東城法院審理后認定,蔡國強的《歷史足跡:為北京奧運作的計劃》作品為獨立創作完成,劉牧主張蔡國強的行為侵犯其對作品的改編權不能成立,遂駁回了其全部訴求。宣判后,劉牧表示要上訴。(記者王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