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名】緬甸聯邦(The Union of Myanmar)。
【面積】676581平方公里。
【人口】約5750萬,共有135個民族,主要有緬族、克倫族、撣族、克欽族、欽族、克耶族、孟族和若開族等,緬族約占總人口的65%。各少數民族均有自己的語言,其中克欽、克倫、撣和孟等族有文字。華人華僑約250萬。全國85%以上的人信奉佛教,約8%的人信奉伊斯蘭教。
【首都】內比都(Nay Pyi Taw),人口約80萬。
【國家元首】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簡稱“和發委”)主席丹瑞大將(Senior Gen. Than Shwe),1992年4月23日出任國家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簡稱“恢委會”)主席,1997年11月15日改任現職。
【重要節日】獨立節:1月4日,建軍節:3月27日,潑水節:4月13日。
【簡況】位于中南半島西部。東北與中國毗鄰,西北與印度、孟加拉國相接,東南與老撾、泰國交界,西南瀕臨孟加拉灣和安達曼海。海岸線長3200公里。屬熱帶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27℃。
1044年形成統一的國家后,經歷了蒲甘、東吁和貢榜三個封建王朝。19世紀英國發動三次侵略戰爭后占領了緬甸,1886年將緬甸劃為英屬印度的一個省。1937年緬甸脫離英屬印度,直接受英國總督統治。1942年5月被日本占領。1945年3月全國總起義,緬甸光復。后英國重新控制緬甸。1948年1月4日,緬脫離英聯邦宣布獨立。以吳努為首的政府實行多黨民主議會制。1962年,緬國防軍總參謀長奈溫將軍發動政變,推翻吳努政府,成立革命委員會。1974年1月,頒布新憲法,成立人民議會,組建了“社會主義綱領黨”(簡稱“綱領黨”),奈溫任“綱領黨”主席,定國名為“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1988年7月,因經濟惡化,全國爆發游行示威,“綱領黨”主席奈溫和總統吳山友因此辭職。
【政治】1988年9月18日,以國防部長蘇貌將軍為首的軍隊接管政權,成立“恢委會”,宣布廢除憲法,解散人民議會和國家權力機構。9月23日將“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改名為“緬甸聯邦”。1990年5月,舉行全國大選,昂山素季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簡稱“民盟”)獲勝,軍政府以須先制憲為由,拒絕向“民盟”交權,昂山素季被軟禁。1992年4月,丹瑞大將出任“恢委會”(1997年更名為“和發委”)主席。1993年1月,緬政府召開制憲國民大會,但政府與國內最大反對派“民盟”的矛盾并沒有消除。1995年7月,“民盟”總書記昂山素季被解除軟禁,雙方對抗升級。同年11月,“民盟”退出國民大會。國民大會從1996年4月至2004年5月休會。1998年5月,“民盟”要求限期召開議會、進行對話和無條件釋放所有政治犯;同年9月,“民盟”宣布成立由吳昂瑞任主席的10人議會代表委員會,行使議會權力。政府稱此舉違法,采取措施進一步限制昂山素季的活動,雙方矛盾激化。2000年10月,軍政府與昂山素季開始政治對話。2002年5月,政府解除對昂山素季的軟禁,允許其自由旅行及參加政治活動。
2003年5月30日,昂山素季在國內開展政治活動時,兩派群眾發生流血沖突。政府以維護政局穩定為由,拘禁了昂及其領導的“民盟”其他領導人,關閉了“民盟”總部及分部。8月,緬政府進行重大改組,任命原“和發委”第一秘書長欽紐為政府總理。欽紐隨后提出政治和解“七點路線圖”計劃,表示將恢復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草案、進行全民公決、舉行全國大選,同時允許“民盟”恢復活動。2004年5月17日,制憲國民大會復會,同年10月19日,緬總理欽紐因健康原因退休,“和發委”第一秘書長梭溫中將(2005年6月晉升上將)接任總理。2007年5月,總理梭溫病重,“和發委”第一秘書長登盛任代總理。10月12日,總理梭溫病逝。10月24日,“和發委”任命代總理登盛為總理,“和發委”成員丁昂敏烏中將任“和發委”第一秘書長。
2007年9月3日,緬制憲國民大會結束,大會確定了15個章節制憲基本原則和細則,“七點路線圖”第一步順利完成。10月18日,成立憲法起草委員會。12月3日,憲法起草委員會在內比都召開首次會議,新憲法起草工作正式啟動。2008年2月9日,“和發委”宣布于5月就新憲法進行全民公決,2010年舉行全國多黨大選。2月19日,新憲法草案起草完成。5月,緬舉行新憲法草案全民公決,以92.48%的贊成票通過新憲法草案。
【憲法】 1974年緬甸制定了《緬甸社會主義聯邦憲法》。1988年軍政府接管政權后,宣布廢除憲法,并于1992年起召開國民大會制訂新憲法,2008年5月,新憲法草案經全民公決通過。
【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其前身為成立于1988年9月18日的“國家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1997年11月15日更名為“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系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國防軍三軍總司令丹瑞大將任主席,國防軍三軍副總司令兼陸軍總司令貌埃副大將任副主席,丁昂敏烏中將任第一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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