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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上海膠州路大火
2010年11月15日14時,上海靜安區膠州路一棟高層公寓起火,截至11月19日10時20分,大火已導致58人遇難,另有70余人接受治療。2010年11月16日,國務院成立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4名犯罪嫌疑人和責任單位的相關負責人都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并有多名相關官員被問責。11月21日,上海市主要領導人與約10萬群眾一起在事發地獻花,悼念遇難者。
人民網輿情監測室輿情分析師劉鵬飛:
上海膠州路大火發生后,事故原因查明系工程違法層層分包,使用聚氨酯易燃材料,施工違章操作,安全監管和救援不力等。上海大火輿情危機前期和中期應對有誤,宣傳引導出現遲誤和偏差;事故處置步驟出現顛倒,激化了網絡對立情緒;行政問責步驟遲緩,導致了政府被動局面的產生。但以“頭七”獻花為轉折點,上海方面在后期應對中把握住多次時機,直面民眾情緒,主動承擔責任,逐漸扭轉了輿情下滑走勢,并修復了政府公信力。
縱觀上海大火,有許多細節仍值得推敲,事故原因仍需深刻反思。類似突發事件應對中,政府部門應在“黃金四小時”內快速反應,第一時間表態,并保持信息透明。地方政府應爭取在中央調查組介入之前,迅速、徹底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以最高的效率平息事態,善后補償,爭取領導部門和民意的認可,爭取亡羊補牢的時機。在事實真相查明以后,責任部門越早表態、承擔責任和行政問責,效果會越好。在高層領導尚且承受巨大壓力的情況下,切不可姑息包庇相關責任人。經驗表明,事件處置與信息透明的雙頭并舉,是應對輿情危機的最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