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7日15時,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16位委員代表作大會發言。
[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 王少階]我發言的題目是《應著力提高統計數據的公信力》。
國家統計數據是政府決策的重要依據和政策評價標準,也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如何適應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發展,進一步提高為科學發展服務的水平,是對統計能力、統計數據質量、統計公信力的重大挑戰。2009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對此,國人寄予厚望。但現實情況往往不盡人意,這里僅舉幾例:
一、地方GDP之和大大高出全國核算數據。例如,2009年全國GDP增幅為8.7%,但地方GDP總量加起來,其增速比8.7%要高得多。根據各地公布的數據,經濟增速低于8.7%的僅有3個省市。其余28個省市增速都高于8.7%。其中增速在11%—13%的有11個;在13%—15%的有8個;在16%以上的有2個。試問,哪些數據更可靠?老百姓如何感受如此高的發展速度?政府又如何判斷經濟形勢?而且,這種地方GDP之和高于全國的現象已屢見不鮮,至少2004年以來,幾乎年年如此。
二、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統計范圍太窄。2009年7月,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都在10%以上,引發了網民“收入被增長”的議論。公布的統計顯示,上半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14638元,同比增長12.9%,遠超上半年7.1%的經濟增速。事實上,2009年老百姓感受的是住房、醫療、教育、燃油、食品價格都在上漲。統計數據與百姓的感受相矛盾,令人困惑,這反映出城鎮居民收入統計口徑有缺陷。全國城鎮職工共4.1億人,而納入國家統計范圍的只有1.1億人。占職工總數約70%的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工都沒有統計在內,而他們的平均工資又遠低于國有企業職工。可見這種統計方法已不能反映真實的城鎮居民收入。
三、城鎮登記失業率不反映實際失業率。就業是民生之本,是黨和政府保障民生的頭等大事。2008年底,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部分行業經營困難,甚至出現停產、半停產現象,導致千萬農民工返鄉。一年過去了,有關部門公布的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3%。實際上自2003年以來,這一數據一直在4.0%—4.3%間徘徊,幾乎不變。究其原因是不少真正失業的人沒去登記,加上農民就業情況沒有包括在里面,因此公布的登記失業率遠比調查失業率要低。如2008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2%,而同期中國社科院調查結論是,2008年中國城鎮失業率攀升到了9.4%,超過了7%的國際警戒線。改革開放30余年,數以億計的農村富裕勞動力走進城鎮工作,已成為我國第二、第三產業的主力軍。僅因他們戶口不在城市,就不登記,是不合理的。
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的時期,人民關心國家大事,公眾參與程度高。為使統計數據更好滿足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公眾需要,進一步提高統計數據公信力十分必要。為此,提出四點建議:
1.依法統計,加大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的力度。統計數據屢屢失真,禁而不止,主要原因是沒有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要大力宣傳新出臺的《統計法》。要建立統計問責制,對“官出數字、數字出官”這類造假行為,應依法嚴懲。
2.積極推進統計制度與方法改革。首先要盡快采用國際通行的“下算一級”核算辦法對GDP數據進行統計。抓緊提出國家統一核算地區GDP方案,正式推出主要指標環比制度。避免數據重復計算和人為干預。寧可多花點時間反復核算,也要確保數據的真實可靠。
3.堅持以人為本和實事求是原則,盡快調整調查口徑與調查對象。如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既要統計國有企事業單位,也要統計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工的收入。盡快統計并公布調查失業率。城鎮失業率應統計所有在城鎮工作的人群,包括農民工。同時,也要統計農村失業率,并予公布。
4.加大公眾對統計工作的參與程度。要把調查的口徑范圍、指標解釋、計算方法、樣本選取及時告知公眾。國家統計與部門統計、地方統計之間應加強協調與分工。還可考慮建立專門民意調查部門,鼓勵民間組織、第三方機構參與,以強化統計行政監督。要吸引學術機構等依法參與統計,形成分口徑又各有側重的統計工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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