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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近日,由國家能源局組織編制的可再生能源的“十二五”規劃的初稿正式完成,目前進入了規劃的意見征求階段。據悉,該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將重點圍繞十大可再生能源重點工程展開,入選十大可再生能源重點工程的包括重大水電基地工程、千萬千瓦級風電工程、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等。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李勝茂指出,雖然可再生能源與新能源是有所區別的,但總體來說可再生能源包括新能源,所以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的內容涵蓋了新能源產業的“十二五”規劃。新能源產業“十二五”規劃的核心思路是以重點項目為總抓手,以點帶面的來促進國內新能源產業的發展。
李勝茂認為,新能源產業“十二五”規劃所體現出的發展思路是比較切合實際的,吻合國內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方向。首先,目前國內新能源產業中的太陽能光伏、風電等產業都處在一個初步發展期,市場對這些行業的還缺乏深入的了解,所以在“十二五”期間繼續采取重點項目示范的發展思路是非常正確的。因為這樣一方面可以增強投資者對這些風險相對較大的新能源產業的信心;另外這些大項目完工后,本身就會對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產生極大的推動作用。
具體來看,“十二五”規劃為這期間國內光伏和風電產業制定了確切的發展目標,即到“十二五”末期,國內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和風電裝機容量將分別達到5GW和9GW,應該說實現這一目標是比較容易的。因為一方面這一目標是結合當前國內新能源產業的整體發展速度估算出的;另外,光伏和風電產業的發展將會受惠于一些大項目的支撐,如此前相關部門規劃的七大千萬千瓦級風電工程中,將有五個在“十二五”期間建成,這將直接帶來5GW左右風電裝機容量的增長。
中投顧問最近發布的《2010-2015年中國新能源產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指出,新能源產業的“十二五”規劃提出要繼續推進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并將其納入到企業考核體系中去,這一做法也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可再生能源配額制非常有利于政府部門對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規模進行總量控制,并且企業間可以買賣配額,這樣一方面減輕了政府的監管成本,另一方面企業也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靈活的來做出決策,對其正常經營活動干擾相對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