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全國最早提出
張曉梅(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美容時尚報》社社長)
兩三年前,我在全國率先就女性職工經期放假做過提案,希望為婦女相關權益立法。我認為,企業應該允許女職工有這方面的假期。在操作的時候,可以允許女職工每個月耍假,由她們根據自身情況來安排,這是女性職工的權利。
事實上,對于從事社會工作的女職工來講,她們是富有責任感的,那種借用耍例假逃避上班的擔憂應該不會存在。我了解到,在中國的臺灣,也有這方面的假期,但女職工們卻不見得會請這個假。因此,應該給女性這個權利。對于《成都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提到的女性例假提議,我很贊同。
反響>>>企業男員工:不太可能實現;涉及隱私
余雷:我同意有關女性職工每月休例假的規定,但是我覺得不太可能實現。我們公司女員工很多,這樣一來男員工豈不是忙慘?
黃震:這個出發點很好,但難度系數大,因為這涉及女性隱私。企業女員工:
還沒聽說過;不寄什么希望
唐倩: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還沒有聽說過女性例假放假的規定,如果有,那當然好,但不知道公司會不會答應。
龔麗敏:對于如此規定我不寄什么希望,因為不太現實,尤其是在就業難的今天,單位為女職工每個月放假不可能。企業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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