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五、 資助方式及標準
1. 資助經費由雙方計劃執行機構(即中國科技部和韓國未
來創造科學部)依照本國的法律、法規和程序分別提供給各自項目承擔單位。
2. 中韓雙方將根據2014年預算共同支持聯合研究項目。根據項目需要,中方對單個項目的資助額不超過100萬人民幣。
六、 申報材料要求
雙方申報單位請于2013年6月7日下午五點前,根據各自國家的計劃管理程序和規定要求,同時向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和韓國研究財團(NRF)分別提交正式申報電子版光盤和紙質版材料,未能于截至時間前提交的材料恕不予受理。
中方申報單位請按以下要求申報。
1. 申報材料包括聯合研究項目中英文申報表(請見附件2、
3,用A4紙打印)及雙方簽署的合作意向書、協議或合同等復印件一式兩份,以及申報材料電子版光盤一份(請建文件夾,文件夾名稱格式為“2014年中韓聯合研究項目-單位-項目名”)。請按照申報材料的格式及字數要求直接填寫,勿另行制作文件填寫。
2. 申報材料應通過推薦部門正式行文統一報送科技部國際
合作司(郵寄地址請見下文)。未通過推薦部門報送或遞交電子版材料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3. 中文項目申報表紙質版需要申報單位和推薦部門負責人
簽字蓋章;英文項目申報表紙質版需要外方合作單位負責人簽字(可傳真簽署)。
4. 填寫申請表時,請注意內外有別。如申請材料中有敏感
內容,需注明并另紙附上,并在電子版材料中刪除。
5. 項目申報表可通過科技部網站(http://most.gov.cn)
和中國國際科技合作網(http://www.cistc.gov.cn/)相應版面下載。
七、 項目評審及立項
中韓雙方將分別對合作項目進行評審。我司將根據評審結果與韓方共同確定2014年度中韓聯合研究項目,未立項項目將不另行通知。
八、 聯系人信息
1.中方聯系人:
滕洪勝、李晨、李沛
電 話:010-68598204、68598029;010-58881348
傳 真:010-68515808
郵 箱:yfd@cstec.org.cn
2.韓方聯系人:
韓國研究財團國際協力中心亞洲處 Cho A Young 研究員
電 話:+82-2-3460-5704
傳 真:+82-2-3460-5709
郵 箱:ay45@nrf.re.kr
3.材料收件人及寄送地址:
收件人: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亞非處204室 李晨(收)
電 話:010-6859802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郵編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