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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煤燃燒污染防治技術 55
2. 工業向大氣排放有毒污染物防治技術及服務 55
3. 局部環境空氣質量安全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 56
(三)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與綜合利用技術 56
1. 危險固體廢棄物的處置技術 56
2. 工業固體廢棄物的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及服務 56
3. 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處置與資源化技術 56
4. 有機固體廢物的處理和資源化技術 56
5. 社會源有害固體廢物處置和資源化技術 57
(四)環境監測、應急和預警技術 57
1. 在線連續自動監測系統 57
2. 環境應急與常規監測儀器設備 57
3. 環境應急處理處置技術與設備 57
4. 環境樣品的采集與樣品制備技術 57
(五)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的關鍵技術 58
1. 重點行業污染減排和“低排放”關鍵技術 58
2. 水回用工藝技術和設備 58
3. 清潔生產關鍵技術 58
4. 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高技術服務 58
(六)資源高效開發與綜合利用技術 58
1. 提高資源回收利用率的開采技術與設備 58
2. 低品位資源綜合利用和共、伴生礦產的分選提取技術 59
六、新能源與高效節能 60
(一)可再生清潔能源技術及相關產品 60
1. 太陽能 60
2. 風能 60
3. 生物質能 60
4.其他新能源 61
(二)新型高效能量轉換與儲存技術和相關產品 61
1. 高性能綠色電池(組)及其相關產品 61
2. 新型儲能電池(組)及其相關產品 61
3. 燃料電池技術及其相關產品 62
4. 其他新型能量轉換與儲能技術與產品 62
(三)高效節能技術和相關產品 62
1. 生產過程余熱、余壓、余能的回收利用技術及相關產品 62
2. 建筑節能技術及相關產品 62
3. 分布式能源相關技術與裝備 62
(四)新能源與節能高技術服務 62
七、新能源汽車 63
(一)電動汽車動力系統平臺關鍵技術 63
1. 純電動汽車動力系統平臺關鍵技術 63
2. 燃料電池汽車動力系統平臺關鍵技術 63
3. 混合動力汽車(含插電式)動力系統平臺關鍵技術 64
(二)電控相關技術與產品 64
1. 整車控制器及關鍵零部件控制器 64
2. 電控產品生產裝備、開發及標定工具 64
3. 電控系統共性元器件技術與產品 65
(三)電池相關技術與產品 65
1. 車用動力電池/超級電容 65
2. 車用燃料電池 66
(四)電機驅動相關技術與產品 66
1. 電機及控制器技術與產品 66
2. 電驅動系統總成技術與產品 66
3. 電驅動系統開發與生產裝備 67
(五)電動化底盤及車載信息系統 67
1. 電動化底盤及電動輔件系統 67
2. 電動汽車車載信息系統 67
(六)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相關技術與產品 68
1. 電動汽車充電、加氫技術與裝備 68
2. 電動汽車綜合能源供給系統 68
(七)電動汽車技術開發與集成應用高技術服務 68
1. 電動汽車技術開發服務 69
2. 電動汽車商業模式創新及集成應用服務 69
八、現代農業 70
(一)良種培育 70
(二)新型農業投入品 70
1. 新型藥物 70
2. 新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 70
3. 新型飼料與添加劑 71
(三)農業先進裝備 71
1. 種植業機械 71
2. 畜牧水產裝備 71
3. 設施農業裝備 71
4. 農產品加工技術與裝備 72
第一部分 政策與目標
創新基金作為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為政策著力點的中央政府財政專項資金,肩負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重要使命。
一、創新基金的宗旨
首先是支持技術創新。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要求在技術、工藝或產品性能上有較大的創新或有實質性的改進,技術水平至少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
其次是鼓勵技術創業,培養技術創業企業家。創新基金重點支持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支持由高素質的科技人員和留學歸國人員創辦、領辦的企業,使其能夠在創新基金的幫助下,利用其擁有或掌握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技術和高水平的技術成果進行創業。通過創新基金的支持,提高初創企業抵御早期風險的能力,幫助企業渡過發展的困難時期。
第三是促進產業發展。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按照產業鏈專業化分工和規模化生產的要求,形成功能部件研發和配套生產,推動區域經濟快速發展。
第四是引導社會資金,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基金的建立,一方面通過直接資助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的不足,另一方面是通過引導和示范,吸引和帶動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的關注和支持,帶動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服務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投融資體系的建立,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狀況。
二、創新基金的運行機制
創新基金的管理采取政府部門決策和監督、專家咨詢和指導、基金管理機構組織和實施的“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即科技部、財政部作為政府機構負責制定創新基金運作規則,創新基金總體目標和《指南》制定,并對創新基金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等;專家咨詢委員會作為創新基金咨詢機構,負責審議確定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領域,并對創新基金的管理提供指導和咨詢意見;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作為創新基金的辦事機構,負責創新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從而實現了政府決策與專家咨詢緊密結合、決策監督與管理實施相對分離,各盡其責、互相制約、互相監督的管理特點和運行機制。
三、創新基金的立項審查機制
創新基金項目評審采取專家與企業“背靠背”的評審方式和競爭擇優的評審制度。專家由技術專家、行業管理專家、投資專家、財務專家、企業家等構成。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專門建立了專家庫,嚴格遵循德才兼備的專家選取原則,并對入庫專家實行動態管理和嚴格的考評制度。創新基金項目評審內容既包括對項目技術水平的審查,也包括對企業綜合實力的審查。評審專家按照企業基礎、項目技術、項目產品市場、項目可行性、企業財務狀況、等多個方面的評價指標,審閱企業的申報材料。
四、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
創新基金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支持創新、鼓勵創業、重點突出、競爭擇優的原則,重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技術創新。2013年創新基金支持的重點是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資源消耗低、帶動作用大、就業機會多、綜合效益好的關鍵技術、關鍵創新產品項目;圍繞十大重點振興產業,為技術改造、產業升級、提高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提供先進技術支持和配套服務的創新項目;以創業促就業,尤其是畢業大學生、研究生(包括海外留學生)在大學科技園、創業中心等創業服務機構內的創新項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服務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項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風險補助、投資保障、階段參股試點項目;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競爭力,以產品出口為導向的項目;重大科技專項相關成果的市場轉化項目;符合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結合西部欠發達地區產業發展特點和資源優勢,適合于西部欠發達地區的創新項目;本年度新增新能源汽車和現代農業科技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