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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標(1)松花江水生態功能恢復示范區:在松花江中下游建成2-3個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珍稀魚類(如大麻哈魚等)產卵場等適生生境技術示范區;年放歸珍稀魚類3-4種,放歸數量不低于10萬尾,其中1-2種珍稀魚類種群逐漸恢復。
(2)珍稀魚類(如大麻哈魚等)生境恢復技術1套;珍稀魚類增殖放流關鍵技術1套。
(3)構建松花江流域水生態完整性(物理、化學、生物)評價技術方法與規范。
(4)松花江流域沿岸土地利用格局變化圖集、松花江流域沿岸土地利用格局優化方案及松花江水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恢復評估指標體系及技術規范。
(5)提出松花江流域氨氮等水生態風險污染物控制閾值,形成流域標準。
(6)構建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數據庫(包括水生生物資源、種群結構特征、多樣性變化趨勢,水生態變化的主要脅迫因素),提出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修復技術體系,為流域水生態恢復提供技術支撐。
(7)提交松花江流域水生態完整性恢復階段目標和戰略方案。
(8)申請發明專利3-5項,其中授權2-3項;完成專著1-2部。
4、實施年限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5、課題經費來源及構成
中央財政資金不超過1700萬元,地方等配套資金與中央財政資金比例不少于1:1。
6、其它要求
申報單位應在水生態領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礎。鼓勵中央與地方科技力量相結合組建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