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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關于確定中國礦業大學技術轉移中心等74家機構
為第四批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通知
國科發火字[2012]9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精神,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的國科技部發布第四批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名單家創新體系,促進技術轉移,根據《國家技術轉移促進行動實施方案》和《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辦法》,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國務院有關部門推薦和專家評審,確定中國礦業大學技術轉移中心等74家機構(見附件)為第四批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要不斷探索和創新技術轉移模式與特色,以市場化、專業化、高端化為發展方向,持續提升服務水平和能力,加強與各類創新主體以及國家高新區、產業集群、特色產業基地等的協同,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發揮支撐作用,示范帶動本地區、本行業技術轉移體系健康發展。
二、科技部將對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實行動態管理,按照《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定期對示范機構進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對連續兩年未達到相關標準的機構,將取消其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資格。
三、科技部將統籌高新技術產業化與環境建設相關計劃以及宣傳、培訓、統計等各項工作,支持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建設與發展。各地方科技廳(委、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司(局)應加強對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管理和指導,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為其發展提供必要的政策、經費支撐和各方面條件保障。
附件:第四批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