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單位為鼓勵科研人員爭取課題經費,自行制定內部政策,從獲得的課題經費中提成用作科研人員獎勵支出。針對這種現象,科技部近日出臺8條禁令,規定人員費應按研究人員的工作量和國家相關標準,在課題預算科目中據實列支。因此,人員費必須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執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課題經費用于人員獎勵等超出預算范圍的支出。
科技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科技經費管理雖然取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為此,科技部提出,課題主管部門、課題依托單位和課題負責人應高度重視課題經費的使用和監管工作,建立分級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
針對科研經費使用中的突出問題,科技部提出了8條“禁令”:嚴禁從課題經費中提成用于人員獎勵支出;嚴禁從課題經費中直接提取管理費計入課題成本;嚴禁擠占挪用課題經費、超預算范圍開支的行為;嚴禁違反規定自行調整課題經費預算;嚴禁編制虛假預算套取課題經費;嚴禁課題結題后不及時進行財務結算,長期掛賬報銷費用;嚴禁提供虛假配套承諾或不及時足額提供配套資金;嚴禁課題經費脫離依托單位財務部門監管。
科技部表示,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人員,將視情況給予限期整改、警告、暫停課題撥款、通報批評、終止課題執行、追回已撥經費直至一定時限內取消其課題申報資格并記錄相關當事人的信用等處罰;對構成違紀的人員,將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人員,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記者鄒聲文 衛敏麗)
新華網 200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