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信息產業部的規定,必須到31個省(直轄市)的通信管理局進行許可證備案,包括實行大區管理模式的電信運營企業。”昨天(1日)北京的一家SP老總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他是在前往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辦理2005年年檢工作時,被告知這個消息的。
“2005年對于SP來說,今年是盤整年,而去年是調整年。”信息產業部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長陳金橋表示。
“我們不會放過任何傾聽政策聲音的機會。”在2月28日的信息產業部通信政策通報會上,一家遠從山東趕來的SP負責人說。
郵電大學無線通信工程國際實驗室首席經濟學家李極冰說,“這場政策解答,對運營商、制造商以及其他相關利益者來說都非常關鍵,現在這種時候,他們迫切需要從中得到來自政策一線的聲音。”
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副局長魯陽表示:“2005年,在增值電信業務領域,要進一步開放和引導增值電信業務市場。”
魯陽還透露,信息產業部已經把“整頓和規范電信市場”作為工作重點。“2005年,信息產業部將加強對基礎和增值電信業務市場的分類管理,同時嘗試建立增值電信業務市場運營狀況監測機制,建立增值業務廠商的退出機制。”
據信息產業部通信管理局統計數據顯示,截止到2004年底,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者已超過1.3萬家,其中民營企業占84%以上。
新華網 200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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