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項目工程建設管理方面,5個項目的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
比如,審計抽查的汶川縣6棟住房維修加固工程,報送的結算價為258.84萬元,經審計核實,實際工程造價僅為90.88萬元,占送審造價的35.11%。
審計發現問題后,審計署特派辦及時提出審計建議36條,有關部門和單位全部采納,目前已整改完成28條,另有8條正在整改中。
全程跟蹤審計形成威懾力
“審計持續關注的不僅僅是資金使用的安全性,還要監督是否有因為管理漏洞帶來的重建項目質量隱患。”盧華勝說,這也是本次跟蹤審計的最大特點之一。
盧華勝介紹,溫家寶總理要求審計部門“要把問題發現在前面”。災后重建的每一筆資金,只要開始撥付使用,審計部門就要介入,跟蹤查看重建資金有沒有被擠占、截留等現象。
跟蹤審計要面對約1萬億元恢復重建資金的大盤子,審計署有關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安排意見中明確:對中央投資的審計覆蓋面要達到資金量的60%以上,對地方投資的審計覆蓋面要達到資金量的80%以上。
其實,這種獨創的跟蹤審計模式,在去年地震后救災款物分配中就曾試水。
當時,審計部門用半年的時間,跟蹤審計中央和各級地方財政撥付的一千多億元救災款物,并在審計過程中向社會公告了四次審計結果。
正是救災款物跟蹤審計在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堵住資金流失漏洞的效果使中央決策層意識到“全過程審計比事后監督更重要,查出問題越早,損失也就越小”,并由此把跟蹤審計寫進了災后恢復重建的國家總體規劃。
審計部門也形象地把跟蹤審計比喻為災后恢復重建的“免疫系統”。
劉家義審計長多次到地震災區現場考察調研,明確提出了跟蹤審計的目標:“一是要促進災后恢復重建的順利進行;二是保障整個災后恢復重建過程中不出重大問題,包括不出重大的違法違規和損失浪費等問題,不出重大的工程質量事故和工程建設安全問題,不出重大的資源和耕地破壞、非法占用等問題。”盧華勝說。
但現實是人手緊、項目多、資金量大,如何保證審計質量?
今年4、5月,新華社等媒體深入現場,在災后恢復重建的每一個城鎮、鄉村的審計機關和建設工地,幾乎都能看到審計人員忙碌的身影。
“可以說,恢復重建資金流向了哪里,我們的審計人員就跟到了哪里。”盧華勝表示,全過程跟蹤審計,使統計人員可以在施工現場查看鋼筋的粗細、水泥的標號,以及監理人員是否盡責等工程建設細節,一旦發現質量隱患,能及時糾正。
在一些學校重建的跟蹤審計中,審計人員對建筑質量的關注,可以說到了“吹毛求疵”的程度。但審計人員并不是“黑臉包公”,他們還幫忙出謀劃策,比如如何更高效地花錢。審計也由“衛士”變成了“謀士”。
一個典型例子被審計人員提起。
江蘇省蘇州市審計局在對四川省綿竹市孝德中學工程進行審計時發現,原設計外墻保溫材料為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存在著施工工藝復雜、周期長、成本高等問題。審計人員通過征求專家意見,提出了改用保溫砂漿的建議,不僅提高了工程進度,而且節約成本640萬元,占總造價的5%。
“我們采取了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重點審計與專項抽查相結合、階段性跟蹤與日常監督相結合以及不同形式的聯合審計等方式,可以說,審計人員在災后恢復重建現場已經形成一種威懾力。”盧華勝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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