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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只能移送一次
為避免推諉,新政策首次規定了指定管轄制度。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如果認為工傷認定申請不屬于本轄區管轄的,只能移送一次,受移送的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得再自行移送,應當及時報請市社保行政部門指定管轄。
市人社局方面透露,目前企業經常會有經營地、注冊地和為職工上社保的三大地址全不一致的情況。有時這類企業職工在申請工傷認定時,會遇到各區縣均認為不屬于自己管轄的問題。今后如果A區將這類職工移送到B區,B區將不能再移送,而是由市人社局裁定是A區還是B區負責工傷認定事宜。
單位不舉證可單方認定
本市還明確了用人單位不承擔舉證責任的后果,屆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根據自行調查取得的,或者職工或其近親屬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決定。
據介紹,由于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為一年,過去人社部門經常會遇到一些單位故意拖著一年多不舉證,硬是導致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過期了。新政的規定允許進行單方面認定,有效避免了原來的問題,更好地保護了職工的利益,能夠盡快解決工傷職工的訴求。
上下班工傷認定需證據
本市重新梳理了不同情形申請工傷認定,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應當附具的相關證明。如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鐵路、地鐵事故造成傷害的,應當附具司法機關、交通等部門或者法律、行政法規授權組織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
本市明確,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爭議影響工傷認定的,應當依法先解決勞動爭議,而依法解決勞動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一年時限內。
即使工傷認定程序終止,但在規定的時限內,申請人有權再次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如不予受理,應當自作出決定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關鍵詞
就醫機構從2家擴至79家
這次北京市還放開了工傷職工只能選擇兩家工傷醫療機構的限制,工傷職工治療工傷可以在全市79家已經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醫療機構就醫。
如果因病情治療需要,工傷職工可到北京市以外的工傷醫療機構治療,但要由所在工傷醫療機構出具轉至醫院的建議和診斷證明,經工傷職工所在區、縣醫保中心同意,報市醫保中心批準。工傷職工跨統籌地區就醫所發生的費用,可先由其所在單位墊付,經醫保中心審核后,按本市有關規定結算。
本市還擴大了工傷康復對象的范圍。對已鑒定傷殘等級的工傷職工,確實有康復價值的,經區、縣工傷行政部門同意,也可以進行工傷康復。
配輔助器具可由親屬申請
北京市這次擴大了輔助器具配置申請人范圍,由只能用人單位申請,擴大到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作為申請人。
工傷職工配置的輔助器具到達規定使用年限需要更換的,可直接到輔助器具機構更換,不再經過勞動能力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