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新華網杭州4月24日電(記者張遙)20日公布的《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讓中國海域上的“島主夢”又邁進了一步--無居民海島開發進入實際操作階段,沿海8省份共計176個“無人島”即將迎來主人。
事實上,無居民海島開發在國內早有先例。然而從沿海各地二十多年間的嘗試來看,海島投資動輒花費千萬元,多數收效卻并不理想。基礎設施建設從零開始,后期資金投入難以預計,不少地區還得經受臺風等自然災害侵襲,“無人島”開發真的只是一場“浪漫的冒險”?
176座海島公開招租催熱“島主夢”
根據國家海洋局近日公布的中國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名錄,176座海島向包括外資企業和人士在內的單位、個人公開招租。隨后在20日,國家海洋局印發了《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從審批權限、申請審批程序、審批內容等方面對海島開發作了具體規定。
記者從國家海洋局了解到,一些沿海省區市還將進一步出臺細則,但申請審批的試行辦法出臺表明,無居民海島開發正式進入了實際操作階段。
根據新出臺的試行辦法,如果“無人島”開發項目涉及填海連島、探礦采石,或是涉及國家領?;c等等,需要經過國務院審批。其他用途的無居民海島使用則需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如果海島開發項目含有建筑工程,最高使用期限為50年,其他類型用島的最高使用期限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