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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的應有權利得不到保障。2001年4月,亞利桑那州議會通過反非法移民法案,允許警察對當事人身份有“合理懷疑”時,即使沒有逮捕令,也可以對其盤查甚至采取拘捕行動。(注89)亞利桑那州共和黨還推出另一法案,拒絕向非法移民子女發放出生證明,使無合法身份的移民很難成為美國公民。(注 90)2010年,多個聯合國人權問題專家在報告中指出,亞利桑那州移民法是敵視移民的立法活動,該移民法允許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外國人,對非法居留以犯罪論處,對工作的無證移民以及雇用或試圖雇用無證移民的人均以犯罪論處,可能導致基于族裔特征對有關人員進行拘留和審訊。墨西哥、拉丁美洲或土著族裔特別有可能成為該法的受害對象。《亞特蘭大憲法報》2010年11月19日報道,佐治亞州多個人權組織共同發起抗議活動,聲援被拘禁在佐治亞州南部蘭普金一家監獄的非法移民。截至2010年9月17日,該監獄共關押了1800多名等待審理的非法移民,每個案件平均處理時間為63天。2010年4月,保護移民權利特別報告員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的報告指出,移民在被美國當局關押期間未被提供合適的醫療服務,非正規移徙工人往往無家可歸,或者住在擁擠、不安全且不衛生的環境中。(注91)
五、關于婦女和兒童權利
美國的婦女兒童權利狀況堪憂。
在美國,對婦女的性別歧視廣泛存在。據《每日郵報》2010年8月11日報道,90%的女性在工作單位遭受過性別歧視。美國《財富》500 強企業中,女性首席執行官僅占3%。美國大學婦女協會2010年3月22日的報告稱,在計算機領域,女博士僅占21%,在地球、大氣、海洋、化學和數學領域,女博士僅占1/3。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現象非常嚴重。據《華盛頓郵報》2010年9月17日報道,近50年來,男女的工資差距僅僅縮小了18美分,2010年9月16日公布的普查統計顯示,婦女的工資收入只有男性工資收入的77%。《紐約時報》2010年4月26日報道,在美國歷史上最大的用工歧視案例中,沃爾瑪公司被控制度化地支付給女性雇員比男性雇員更低的工資,給予更小的加薪幅度、更少的晉升機會。65%的沃爾瑪小時制雇員是女性,僅有 33%的公司經理是女性。(注92)
婦女頻遭性侵犯和暴力。據美國司法部2010年10月公布的數據顯示,美國有2000萬名婦女是強奸罪的受害者。(注93)每年約有6萬名女囚被強暴。有1/5的在校女大學生曾遭受過性侵犯,60%的校園強奸案發生在女大學生的宿舍。(注94)“人權觀察”組織2010年8月發表報告稱,自 2003年以來,在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的拘留中心有50名性侵犯受害者,其中多數是女性,而包括獄警在內的一些據稱是攻擊者卻未被起訴。得克薩斯州一所拘留中心獄警冒充醫生對5名婦女進行性侵犯。(注95)據《時代》周刊2010年3月8日報道,根據美國國防部公布的數據,2008年,約3000名美國女兵遭到性侵犯,比上年增加9%;近1/3的退役女兵表示曾在服役期間遭到強暴和性侵犯。
女性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美國,每年有130萬名家庭暴力受害者,女性占92%,每4名女性中就有1人遭受過家庭暴力,每天有3個女性因家庭暴力而死亡。(注96)2008年,紐約市警察局共接獲23萬多起家庭暴力報案,平均每天超過600件。(注97)在2009年所有女性死者和謀殺犯關系已知的命案中,34.6%的女性受害人被自己的丈夫或男友殺害。(注98)加州圣塔克拉拉郡每年接到家庭暴力投訴案超過4500件,700多名受害婦女和兒童為躲避家庭暴力住在庇護所。(注99)
婦女的健康權益缺少保障。大赦國際的報告稱,美國每天有兩名以上的婦女死于孕產并發癥。過去20年中,美國黑人孕產婦死亡率是白人孕產婦的 4倍。與白人孕產婦相比,得不到或晚得到產前護理的印第安土著婦女和阿拉斯加土著婦女是3.6倍,非洲裔婦女是2.6倍,拉丁裔婦女是2.5倍。(注 100)
美國兒童生活貧困。《華盛頓郵報》2010年11月21日報道,美國農業部公布的數據顯示,每4個美國兒童中就有一個面臨饑餓問題。超過 60%的公立學校的教師認為饑餓是學校的一個難題,60%的教師自己掏錢為饑餓的學生購買食物。(注101)美國人口普查局2010年9月16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美國18歲以下兒童貧困率達20.7%,比2008年增加了1.7個百分點。(注102)華盛頓黑人兒童貧困率高達43%,(注 103)加州約有270萬兒童居住在貧困家庭。舊金山灣區6個郡的貧困兒童人數增加了15%至16%。據統計,2009年的某些時段,美國至少有1700 萬兒童生活在無法確定擁有或者得到足夠食物的家庭。(注104)
針對兒童的暴力十分嚴重。美國“關愛我們的兒童”官方網站數據顯示,美國每年有超過300萬的兒童遭受暴力侵害,實際數字比這還多3倍;大約有180萬的兒童遭到綁架;有近60萬的兒童住在福利院。每天1/7的少年兒童在網絡上被一些“狩獵者”跟蹤,25%的兒童受到欺凌,43%的少年、 97%的中學生受到網絡欺凌。90%的同性戀、雙性戀以及變性學生在學校經歷過騷擾,約有16萬學生因為害怕被欺負每天都待在家中。(注105)《華盛頓郵報》2010年10月20日報道,17%的學生表示在一個學期內每月至少受到2至3次欺凌,其中小學三年級最為嚴重,受欺凌學生占25%。聯合國教育權問題特別報告員報告稱,美國20個州和數百個學區長期以來允許體罰小學生,殘障學生遭受體罰的概率更高。(注106)
(注89)《洛杉磯時報》,2010年4月13日。
(注90)《世界日報》,2010年6月14日。
(注91)聯合國文件編號A/HRC/14/30
(注92)《紐約時報》,2010年4月26日。
(注93)www.justice.gov/opa/pr/2010/october/10-ag-1220.html
(注94)《世界日報》,2010年8月26日。
(注95)《世界日報》,2010年8月26日。
(注96) CNN,2010年10月21日。
(注97)《僑報》,2010年4月3日。
(注98) www2.fbi.gov
(注99)《世界日報》,2010年10月15日;《僑報》2010年10月9日。
(注100)聯合國文件編號A/HRC/14/NGO/13
(注101)《華盛頓郵報》,2010年11月21日。
(注102) www. census.gov
(注103)《華盛頓郵報》,2010年9月29日。
(注104)《世界日報》,2010年5月8日。
(注105) www.loveourchildrenusa.org
(注106)聯合國文件編號A/HRC/14/25/AD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