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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三年躑躅不前,涉及3000多萬人的事業單位改革,將在今年有所突破。
1月25日,在2010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作進展發布會上,人社部發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長尹成基表示,國家關于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是明確的,即在分類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
按照人社部今年人事制度工作改革的安排,將推動出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
此外,本報記者獲悉,2008年啟動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仍處于試點階段。目前的安排是,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設放在前面,實現事業單位聘任制,由此推進改革。
“事業單位改革需要財政投入、保障機制相配套,各項改革都是相互聯系、總體部署總體推進,這個方向是明確的。”一位接近人社部的人士告訴記者。
難關仍是養老制度改革
早在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原則通過,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試點事業單位養老制度及分類改革。
但是,由于擔心改革后事業單位人員待遇水平有可能大幅下降,試點在地方受阻。試點之初,在以高校教師為代表的事業單位內,掀起了提前退休潮。
據國務院法制辦人士回憶,在2009年《社會保險法》三審的時候,有來自事業單位的的人大常委提出,社會保險法應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作一個交待。
針對這一情況,尹成基在回答本報記者的提問時表示,“部分事業單位人員的擔心是沒有必要的,改革不會帶來他們相關待遇的下降,會保證各項待遇在原有基礎上不下降。”
社保領域專家、社科院拉美所所長鄭秉文認為,五省試點改革難有進展,首先涉及到公平問題,事業單位夾在公務員和企業之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企業可以工資上不封頂,尤其是壟斷行業,但事業單位的收入只算中間水平,改革卻首當其沖,退休后可能向最低的平均線看齊。”鄭秉文說。
人社部人士告訴記者,事業單位改革針對不同人群設計的辦法也不同,對于有條件退休的這部分人,會考慮對他們補償,換句話說就是待遇不會降低,
1月25日的發布會上,尹成基也表示:“為了使這項改革能夠平穩推進,我們和有關部門一起采取了先行試點,探索積累經驗的工作方法,目的就是使改革能夠在積累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穩步推進,不會通過降低相應人員的待遇取得預定目標,請大家不要有這方面的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