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8月5日電 (賴穎君)記者5日從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獲悉,從廣州亞運會開幕式倒計時100天的2010年8月4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民眾舉報涉亞運犯罪線索,經過廣州市公安機關核實屬實并根據舉報線索偵破有關案件的,舉報人將獲得1萬元至50萬元人民幣獎勵。
據了解,為了及時控制和消除影響亞運安全的重大隱患,確保亞運會、亞殘運會在廣州市順利舉辦,實現“平安亞運”的目標,也為充分調動廣大民眾維護社會穩定的積極性,廣州市公安機關呼吁市民積極舉報涉亞運犯罪線索,同時對于舉報人資料將嚴格保密,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利。
據介紹,在上述期限內,群眾主動向廣州市公安機關提供涉及亞運會、亞殘運會重大案(事)件線索,經有關部門認定屬實,在破案或處置事件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而規定里所指的重大案(事)件,特指暴力恐怖事件、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重大刑事案件、群死群傷惡性治安災害事故、造成涉亞運人員及外籍人員傷亡的案(事)件等。
據悉,廣州市公安局將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的作用大小,給予1萬元至50萬元獎勵。
市民可通過電話、短信、網絡、信件等途徑進行舉報。具體方式分別是:(1)舉報電話:110;(2)短信舉報:發送舉報違法犯罪線索的手機短信到12110;(3)網絡舉報:通過登陸廣州金盾網110網上報警系統提供(www.gzjd.gov.cn);信件舉報:(4)信件舉報:寫信至廣州市公安局違法犯罪舉報中心,地址:廣州市起義路200號,郵編:510030。除了以上4種舉報方式外,市民還能當面到廣州市公安局信訪辦公室或就近公安機關直接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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