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記者昨天獲悉,東部華僑城擬賠償“6·29事故”每位死者624000元,但是多名家屬對該賠償表示不能接受,而東部華僑城的投保保險公司針對此次事故中的6名死者已經支付給東部華僑城108萬元賠償。
29歲湖南籍的東莞某學校校長呂娟在事故中當場死亡。昨晚9時許,記者聯系到呂娟的妹妹,她講述,昨日華僑城工作人員來到呂娟親屬居住的賓館內,就賠償事宜進行長時間的協商。根據深圳市的相關死亡賠償標準,呂娟的親屬將會得到每月2600元、總共20年的賠償金,金額為624000元。呂娟的妹妹說,呂娟是東莞一所英語培訓學校的校長,學校有一定的規模,呂娟年薪在10萬元以上,“我姐姐已經不在了,我們將會盡力爭取,至少要讓她的小孩以后的生活有保障,華僑城賠償條件沒有參考遇難者的工資標準”。呂娟的妹妹透露,近日,死者家屬之間曾相互通電話,東莞三甲電子廠的遇難者陳光明的家屬可能也將得到60多萬的賠償金,而陳光明家中有四個小孩需要照顧,其中最大的才九歲。最終,雙方沒能就賠償金問題達成一致。
另外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死者家屬對記者表示,按照深圳市2009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3892元的標準賠償,每位死者的賠償金將達到93萬元,而華僑城方面給予的賠償卻少了將近一半,因此難以接受。(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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