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實施后在農村里自由結婚的風氣已很盛行。 1952年11月9日,湖南省醴陵縣白兔潭村農民全裕盛(中)和孫桂華(右)向區政府登記結婚,司法干部把結婚證書遞給他們。
▲1953年12月1日,中國人民志愿軍某部騎兵通訊班班長董世貴和河北省勞動模范高桂珍在朝鮮前線某地舉行結婚典禮。
▲1981年12月27日,在首都的一輛公共汽車上,新娘吳樹潤(北京皮件廠司機)在新郎李長樂(北京長空機械廠司機)陪同下,換乘三次公共汽車由女家到男家舉行婚禮。
60年婚禮的變遷
童養媳、包辦婚姻、納妾、一夫多妻……這些現象在60年前的中國隨處可見。
1950年,我國頒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1980年,《婚姻法》進行了修訂,一個突出貢獻是增加了計劃生育原則。這條原則對后來中國人婚姻觀念和家庭結構的變革產生了重要影響;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重要變化是為弱勢群體設計了更多保障性規定。
“死生契闊,與子相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結婚在每個人的生命中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60年來,中國的婚姻家庭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而產生了巨大變化。我們在這些圖片中不但可以看到婚姻的變遷,也可以看到在婚姻背后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變遷。照片均為新華社發(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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