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布“五一”放假方案:1至7日放假廣東省3月25日公布2009年“五一”放假方案,具體為:全省在5月1日至7日安排放假,其中1日為法定節假日,2日、3日為周末照常公休,4日、5日兩個工作日與9日、10日雙休日對調,6日、7日使用個人帶薪年休假。這是2008年5月1日拍攝的廣州長隆景區的演員在歡迎游客。在2008年“五一”小長假的第一天,該景區共接待游客超過10萬人次。新華社記者 劉大偉 攝
新華網廣州3月27日電(記者賴少芬)廣東省政府辦公廳27日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國辦關于節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進行調休。
廣東25日公布“五一”放假方案,具體為:全省在5月1日至7日安排放假,其中1日為法定節假日,2日、3日為周末照常公休,4日、5日兩個工作日與9日、10日雙休日對調,6日、7日使用個人帶薪年休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不得擅自調休、自行安排。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單位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和職工本人意愿,靈活安排。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27日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國辦關于節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進行調休。此前凡已與旅行社、酒店等單位簽訂協議的,個人有意愿利用國家法定節假日在“五一”期間休長假的,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關規定,各單位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和職工本人意愿,靈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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