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養老保險制度。制圖黃閔
昨天,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公布《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辦理手續、繳費標準、享受待遇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說明。其中,參保人員戶口遷居外埠的,其保險關系連同繳納的保險費本息,可轉入遷入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該細則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至此本市養老保險體系覆蓋到了每一位需要參保的群眾。
參保人群
未參加基本養老險者
具有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均應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保手續
每月1日至10日可辦
參保人需持本人實名身份證件,到商業銀行開立專用存折。存入繳納的保險費后可在每月1至10日辦理參保手續。
其中,新參保人員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專用存折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委會辦理參保手續;續繳保險費人員持專用存折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委會填寫《繳費確認表》。
如果銀行電子扣款失敗,社保所將及時通知參保人進行核對,及時修改錯誤信息。
提醒:參保人戶口所在地為東城、西城、崇文、宣武區,應在北京銀行開立專用存折;戶口所在地為其他區縣的,應在北京農村商業銀行開立專用存折。
繳費標準
最低標準每年3月公布
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采取按年繳費的方式繳納。最低繳費標準為農村居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9%(農村居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數據將每年3月公布);最高繳費標準為城鎮居民上年可支配收入的30%。
繳費時,城鄉居民可在下線和上線之間選擇,這既考慮了參保人的繳費能力,也考慮了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提醒:據初步測算,本市2009年最低繳費標準大約接近1000元,最高繳費標準則會超過6000元。不過,具體標準市民需以本市3月底前公布的數據為準。
繳費時間
4月1日起按年繳納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繳納,每年的繳費時間為4月1日至12月10日。當年達到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在繳費時間內繳納當年保險費的,從達到領取年齡的次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每年3月31日前發布最低繳費標準和最高繳費標準,參保人員可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確定繳費標準。
參保人員達到領取年齡,但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待遇條件的,需要延期繳費(即繼續按年繳納保險費)的,繳費標準不低于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最低繳費標準。
領取條件
大齡繳費可自愿延期
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次月起,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施行之日,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施行之日,男已年滿45周歲、女已年滿40周歲的人員(不含本辦法實行之后外埠遷入本市戶籍的人員),每年按照規定的繳費標準不間斷繳費的。
參保人員達到領取年齡時,繳費年限卻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本人自愿,可以延期繳費,最長延期繳費5年,在延長繳費期內達到規定的;或者延長繳費5年,累計繳費年限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最低繳費標準,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保險費的,可按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另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施行之后,外埠遷入本市戶籍的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照上一年度最低繳費標準,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保險費的,也可按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領取方法
需提前一個月申請
參保人員應在達到領取年齡前一個月,持專用存折、戶口本、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提出領取養老金的申請,并對社保所提供的《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表》進行確認。符合按月領取條件的,確認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準;不符合按月領取條件的,確認是否延期繳費。不選擇延期繳費的,確認享受一次性養老待遇。
保險待遇
最低每月可享400多元
據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初步測算,按最低繳費標準計算,在相關因素靜態不變的情況下,參保者繳費滿15年后,最低約可享受每月400多元的養老待遇。不過實際上,隨著本市基礎養老金的調整,以及其他繳費動態標準的變化,待遇也是會發生變化的。
今后區縣經辦機構在每月10日前將當月應享受養老金人員的電子信息交至銀行,并填寫劃款單。銀行每月15日前根據劃款單金額從區縣經辦機構的支出戶中劃走相應款項,并將款項劃入享受養老金人員的專用存折。
此外,區縣經辦機構會將當月應支付的死亡繼承金人員電子信息交至銀行,并填寫劃款單。銀行根據劃款單金額從區縣經辦機構的支出戶中劃走相應款項,并將款項劃入死亡人員的專用存折。死亡人員親屬應到社保所開具《死亡繼承金領取證明》,并持該證明到銀行支取繼承金并銷戶。
保險轉移
保險可隨戶口遷往外埠
參保人員戶口遷居外埠的,由本人提出申請,遷出區縣經辦機構將其保險關系連同繳納的保險費本息,轉入遷入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果遷入地尚未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全部資金一次性返還參保人。
參保人員戶口在本市區縣之間遷移的,由本人提出申請,遷出區縣經辦機構將其保險關系連同繳納的保險費本息轉入遷入地的經辦機構,在遷入地繼續繳納保險費,享受相關待遇。參保人員戶口在區縣內遷移的,只轉移保險關系。
已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戶口在本市區縣之間遷移的,不再辦理保險關系的轉移,由原戶口所在地區縣繼續發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制度銜接
“新農保”改入“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施行之日,已按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規定領取養老金的人員,繼續按照領取時確定的養老金標準領取養老金。如遇基礎養老金待遇調整,按調整后的待遇標準計發基礎養老金。
對已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未達到領取年齡的人員,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繼續繳費,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城鄉居民保險賬戶可轉入基本養老保險
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都有繳費記錄的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符合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條件的,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提出申請,將其在城鄉居民保險的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并按規定將城鄉居民保險費折算為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同時將折算的資金分別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
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都有繳費記錄的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不符合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條件的,由本人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區縣經辦機構核實后,可將其按照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計發的待遇轉入其戶口所在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其基本養老保險每滿一年的繳費年限視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年的繳費年限。
對于同一年度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都有繳費的,折算年限時不累計計算繳費年限。
馬上就訪
新政推進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
市勞動保障局農保處隗處長表示,去年12月24日,本市開始逐步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此舉是本市推進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的創新政策。昨天,本市出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及其實施細則,本市實現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體化,即城鄉養老保障制度的100%覆蓋。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政策的實施,是本市統籌城鄉,以人為本,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養老保障體系的一項重大舉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本市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城鄉居民養老的基本制度,該制度將為本市城鄉居民今后的養老提供基本的養老保障。
勞動保障部門表示,新政進一步填補了本市養老保障制度的空白,將會受到廣大市民的擁護和歡迎。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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