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有約80%的社會組織實現自我管理,從而改變現有政府部門或行政單位作為社會組織主管單位的局面。昨天,市委市政府召開第一次北京社會建設大會,會上公布的《北京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首次規定了社區工作者職責、待遇以及管理規定等。
管理 不再由行政機構主管
副市長丁向陽表示,除少數有特殊職能的行政部門外,大部分行政部門將不再作為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改革后,北京將有80%左右的社會組織進行社會化、專業化的自我管理。同時,全市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將由目前的134家減少至25家左右。這意味著,北京將改變政府機關或行政機構主管社會組織的局面。
《關于加快推進社會組織改革與發展的意見》中指出,完成這一新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將需要3-5年的時間。對其的資助和獎勵資金納入部門年度財政預算。同時,政府將“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政府部門可將一些公共服務事項委托給社會組織承接,并支付費用。這部分費用,將列入相關部門當年的財政預算。
一名政府管理方面的專家指出,這樣的改革,將有利于社會組織更有效地發揮“主觀能動性”,另一方面也將減輕政府負擔,提高政府的服務職能。
待遇 基本工資+獎金+補貼
《辦法(試行)》明確規定,社工招錄的基本條件為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并具有大專以上(應屆畢業生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同時,社區工作者的基本待遇將得到提高,主要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年限補貼、獎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其中基本工資最低為每人每月590元。
工時 可實行彈性工時制
該辦法還規定,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可實行彈性工時制,在確保滿足群眾服務需求和保證每周工作時間不少于40小時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相對靈活的上下班時間和工作人數。(記者吳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