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市領導集體購買高檔住宅
近日,本報收到讀者來信,反映廣西柳州市專為市領導建了別墅小區。為此,記者赴柳州市進行調查。
幽雅豪華的住宅小區
在廣西柳州市的柳江東岸,有一片專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以下簡稱四大班子)領導建的住宅小區,名為河東苑。這里既臨江又靠近新建的行政辦公大樓,不遠處是建設中的河東公園,地價居全市最高之列。
小區占了整整一個街區,共57畝,全部被鐵柵欄圍住,外面與寬闊的東堤路綠化帶相連,移植有多種名貴樹木。小樓的屋頂均為朱紅色,外墻為粉紅色間白色。透過高低錯落的綠樹叢看去,小樓顯得清新雅致。
小區環境幽雅,共有26幢樓房,每幢住兩戶,每戶車庫和花園俱全。其中正廳級6套,每套建筑面積340平方米,售價74萬元;副廳級46套,每套建筑面積320平方米,售價71萬元。平均每平方米售價2100多元,相當于周邊商品房價的一半。記者看了副廳級的戶型:一層為兩廳一室、廚房、一個衛生間;二層是四室三個衛生間;另有半層是閣樓和一個露天的陽臺、一個涼亭。
為何要建高檔住宅
據柳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規劃局工作人員介紹,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2004年4月28日下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暫行辦法》(桂政發[2004]24號)(以下簡稱《辦法》)規定:A、單位可在原有劃撥或出讓方式取得的住宅用地上建房,賣給職工。B、房價要素構成與商品房基本相同,全部由購房者負擔。C、以解決單位職工住房困難為前提,無房戶和未達標戶優先購買。D、購買者不需退出原已購買的房改房。正好當時四大班子有幾位領導或因剛從外地調來沒有住房,或因新提拔住房未達標準,市主要領導研究后決定根據《辦法》的規定,為全體在職的四大班子領導及市檢察院檢察長、中級法院院長建房。為安撫離退休的四大班子老領導,將市委大院內兩棟上世紀80年代建的辦公樓和一個球場拆掉,以同樣方式為他們建房(簡稱市委院)。
河東苑所在地原為菜地,市規劃局葉耀梅局長說已規劃為住宅用地,土地出讓價格為1251萬元,平均每畝22萬元。
所有手續齊備并經批準后,2005年3月,河東苑動工,同年底竣工。截至目前,當時四大班子成員39人及后調來的9人共48人已交了房款并辦好房產證,有20多戶入住。市委院共11幢44套,工程已進入收尾階段,每套建筑面積300平方米,預算價格48萬元。
柳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鄧保華副局長認為,河東苑的房子應定位為高檔住宅樓,不能稱為別墅。建房的所有成本,包括土地、建材、小區內的配電、給排水、物業、停車、綠化、道路等一切配套項目都計入房價,公家不出一分錢。
當地群眾意見紛紛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控制職工住宅標準的通知》(桂政發1995第39號)規定,廳局級領導干部的住房建筑面積為90至120平方米。
群眾反映,廣西壯族自治區《辦法》的出發點是為了解決干部職工的住房困難。可柳州市至今只上報立項了這一個項目,為四大班子成員量身定做。這里有四個問題:1.四大班子成員不是住房困難戶,沒購房資格。2.既然《辦法》規定未達標準是購房前提之一,就應按標準建,為何超標一倍多?3.優越的區位、幽雅的環境是商品房價格要素,在這里卻不計入成本。4.只許四大班子領導買,不許別人買。這樣做明顯違反《辦法》中的規定,更違反黨和政府的有關規定。
柳州市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退休干部余毅琦指出,除個別新提拔的外,四大班子成員中絕大部分都有已達標的房改房,能買房的唯一條件就是身為四大班子成員。連沒進四大班子但享受副廳級待遇的現任和離退休干部,不管住房達標與否都買不到,更別說全市的無房戶、住房困難戶了。這算不算以權謀房?余毅琦認為,新提拔的干部住房不達標也不是蓋高檔住宅的理由。干部提拔是持續性的,是否要一直超標準蓋下去?蓋多少夠?新提拔的科處級干部怎么辦?普通干部職工怎么辦?現在河東苑剩下的4套房子已不夠新進入四大班子的領導分了。
記者了解到,一些外地交流到柳州的干部也買了河東苑住房。群眾對此議論紛紛:交流干部在原地都有達標的房改房,有些人在柳州工作兩三年又被提拔或交流到異地(這套房子不退),在新單位又成了無房戶,而新單位必然又要為這些領導解決住房。他們到底有多少套房子才算是有房戶?難道任職一方,就要在一方占有一套住房?
今年1月中旬,中紀委召開第十七屆二次全體會議。會議公報指出:“針對當前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方面的突出問題,重點抓好以下工作:……嚴禁領導干部超標準建房、多占住房、違規購買經濟適用房,清理糾正領導干部在住房上以權謀私的問題。”
群眾希望,柳州市領導干部購買高檔住宅的問題能夠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本報記者 李曉清 劉建華 文并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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