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規劃委公布了13家企業違法建設已被處罰,其中盤古大觀擅自在樓頂加建了12組“空中四合院”引起輿論高度關注,人們追問,難道這違建的“空中四合院”就要由非法變成合法了嗎?(央視網2月25日)
“自從盤古開天地”,人們還沒有見過如此氣勢的違建“大觀”,它的規模之大、檔次之高、地段之優都是北京城里數一數二的了。這幢樓位置在鳥巢的旁邊,整個建筑在北京的中軸線上,處在北京最豪華的地段以及最重要的地區,也是北京市北部最高的一個樓;它請了世界上最好的建筑師,而且據說很多建筑材料都是從國外進口,空運而來,價格也是北京最昂貴的;它的違章建筑面積是11297平方米,它的公寓樓每平方米17萬元,賣出去就近20個億,相當于一個中型樓盤的銷售總額;盤古大觀居然是一個違章建筑,讓許多北京市民震撼和震驚,稱為“最牛違章建筑”。
那么,現在只要繳納罰款,這“最牛違章建筑”就可以由非法變成合法嗎?顯然不行。如果按照北京市的規定,罰款最高才每平方米3000元,具體可能只有1700元,對于一個每平方米售價17萬元的樓盤,其比重只占1%,而它出租的租金每天100萬元,一年差不多有四個億。這樣的毛毛雨罰款還能有絲毫的懲罰意義嗎?更重要的是,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有四種處罰辦法,這里適用的已經不是“停止建設”,也不是“限期改正”,而只能是“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實物或者所有的違法收入”,在這個基礎之上,再處以罰款,根本不存在只有罰款了事的說法。如此惡劣的違法行為不能依法懲處,其后續影響是非常惡劣的。
還應看到的是,依法嚴處“最牛違章建筑”只是一個治標的辦法,要維護法律的尊嚴,更重要的是追究監管不力的責任。在一個最不應該出現違章建筑的地方,竟然出來一個最龐大的違章建筑,而且這個違章建筑開始建設到最后的完成經過了很長的時間,從2002年到2008年的8月8日公寓樓正式開盤,而且當時是幾乎所有的媒體都進行了宣傳,在北京盡人皆知,相關政府部門居然不知道?既沒有叫停,也沒有責令它改正,直到建好后才罰款,不是失職是什么?(殷國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