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張洪濤在“可燃冰”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樂觀估計“可燃冰”的開發利用時限,海域的大約需要30年后,陸域凍土帶的在10~15年內即可開發利用,其中最大的難題是如何保護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
張洪濤說,這次在陸域凍土帶的鉆探屬于科研探索,確定是否有“可燃冰”,下一步才是研究解決有多少可以利用、何時利用以及如何利用的問題。
他一再強調,無論是海域還是陸域,世界各國科學家都認為,“可燃冰”開發利用首先要顧及環境成本。青藏高原地區是我國的“水塔”,生態環境脆弱,也是世界生態環境的敏感地區之一,“可燃冰”研究、開發以及利用首先要保護好生態環境,其他凍土區同樣如此。
據介紹,“可燃冰”的地下賦存條件特殊,除了低溫,高壓是另一重要條件。從地下開采1立方米的“可燃冰”,將在地下形成164立方米左右的壓力空缺,對環境的影響可想而知。海底“可燃冰”開采最大的難度是防止海底壓力驟減后破壞海底環境并可能引發海嘯。陸域凍土帶同樣需要密切關注環境問題。
張洪濤說,當前,世界各國發展都不同程度遭遇能源瓶頸。根據全球儲采比,石油估計可用40年,天然氣估計可用70年,如何尋找替代能源是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難題。“可燃冰”的儲量巨大,其發現和研究為“后石油時代”提供了出路。對于這一新型替代能源,從全球來看知之甚少,在合理利用之前,一定要充分研究其分布規律、形成機理和利用極限,特別是透徹了解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環境效應。對天然氣水合物,同樣要做到“在環境保護中開采,在開采中保護環境”。(記者 劉振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