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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系統推進各項改革
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繼續去產能,建立實施產能過剩企業市場化退出機制,穩妥化解鋼鐵、煤炭、水泥等行業過剩產能,繼續淘汰退出落后煤礦產能。有效去庫存,堅持分城施策,重點解決三四線城市、縣城商業地產庫存過多的問題;加強房地產用地調控和市場監管,統籌抓好“控房價、防泡沫、防風險”,規范開發、銷售、中介等行為。大力去杠桿,降低企業負債率,深入推進企業債務重組,支持銀行、資產管理機構和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加大股權融資力度,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和閑置資產,加快處置“僵尸企業”。多方降成本,深化電力、交通、石油、天然氣、市政公用等壟斷性行業價格改革,開展農產品目標價格改革試點;積極實施養老保險繳費費率過渡試點,切實降低企業融資、用工、用能、物流、制度性交易、清算退出等成本。努力補短板,從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以及人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著手,把著力點放在科技創新、轉型升級和公共服務上。
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把黨的建設貫穿國企改革發展的全過程,完成省屬國企公司制改制,出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實施意見和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調整總體方案。加快省屬國企戰略性重組,深化華菱、湘電改革,著力解決企業同質化和層級過多、戰線過長、力量分散等問題,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加快國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
穩步推進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加快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試點,編制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和省級重大改革、重大項目、重要政策中期財政規劃。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強化政府預算全口徑大統籌,嚴格控制并逐步降低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所有非稅收入取消收支掛鉤。完善重點領域專項轉移支付分配辦法,推進專項資金深度整合。加快湘江新區濱江金融中心建設。推動我省法人財產保險公司批籌,加快組建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全面完成農信社改制,繼續推動村鎮銀行縣域全覆蓋。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到新三板和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發起設立基金小鎮。加大地方金融監管力度,出臺對新型金融業態的監管措施,完善區域金融安全網,繼續抓好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守住不發生區域性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進一步深化農業農村改革。細化和落實承包土地“三權分置”辦法,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有序開展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試點。規范農村土地流轉,擴大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試點。深化國有林場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林地“三權分離”制度。深入推進涉農資金整合試點,整合健全農村金融服務網點,擴大農業保險品種覆蓋面。
加快“放管服”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出臺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推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深化市場監管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加快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試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企業“五證合一”和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工作,全面推進電子營業執照的發放和應用、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