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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民生改善,促進和諧穩定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全面踐行共享發展理念,堅持以標準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鼓勵創業、擴大就業、促進增收。積極落實人才新政,統籌做好人才引進、平臺建設、創業服務、金融支持等工作,支持各類人才在浙創業、來浙創業。切實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重點解決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等群體的就業問題,全年新增城鎮就業80萬人。深入開展“浙江無欠薪”行動,加大創建和諧勞動關系示范企業力度,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積極培育工匠精神,促進就業穩定有序、工資穩定增長、企業穩定經營。適時適度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促進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平穩增長。實施集體經濟薄弱村消除行動計劃,建立健全低收入農戶檔案,著力補齊低收入農戶增收致富短板,確保低收入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以上。
加快教育改革,促進公平發展。制定實施學前教育標準,分步實施幼兒園達標改造、擴容。制定實施義務教育標準,分步實施中小學校提標改造工程,年內完成偏遠地區中小學校的提標改造。繼續放寬普高、職高分流限制,促進普高、職高協調發展。積極穩妥開展高考綜合改革國家試點。積極推進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加大重點高校、重點學科支持力度,著力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爭創國際國內領先的一流學科、一流大學。積極推進應用型本科院校和高等職業教育院校上水平。
深化醫藥衛生改革,努力解決看病難看病貴。認真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全面實施健康浙江2030行動綱要。深入推進“雙下沉、兩提升”,確保每家三甲綜合醫院與2家以上縣級醫院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每個縣市每天有三甲醫院派駐的不少于10名副高以上職稱醫師在縣級醫院工作,把優質醫療資源真正沉下去。制定實施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建設管理標準,加快形成以縣醫院為主體、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快推進“互聯網+醫藥價格”改革,形成“廠家網上銷售、醫院網上采購、部門實時監管”的運行機制。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加強婦幼保健工作。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
加快社保改革,促進公平可持續。加快各級各類社會保障制度整合,逐步形成“多檔次、可選擇”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社保運行機制,實現社會保障全覆蓋、更公平、可持續。積極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聯動調整機制,穩步提高基本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標準。積極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探索建立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完善大病保險制度,降低起付標準,提高個人繳費比例和報銷比例,切實減輕群眾大病治療負擔。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加強殘疾人權益保障。大力發展慈善事業和紅十字事業。大力發展養老服務業,研究制定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相關政策,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加快形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