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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堅定不移深化改革開放,增創體制機制新優勢。認真落實中央各項改革部署要求,創新制度供給,推動關鍵性改革取得更大突破。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推動權力清單和互聯網政務深度融合,加快建立高效便捷透明的審批體制。穩步擴大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加快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執法體系,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強化以市場監管為重點的綜合行政執法,營造寬松便捷的準入環境、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穩步開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扎實推進預決算公開,積極對接國家重大稅制改革,調整完善省對市縣財政體制,加大財政資金整合力度,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防控政府債務風險,有序推動政府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支持民營銀行發展,促進金融機構開展普惠金融業務,大力發展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推進省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建工作,加快國有企業資產證券化步伐,開展省屬企業市場化選聘管理者和職業經理人試點,創新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加大沿江沿海港口整合力度,加快組建省級港口集團。推動國有企業調整內部組織結構,清理整合所屬企業,加快電力、鹽業、國有林場等重點行業體制改革。進一步消除各種隱性壁壘,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準入。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民營企業和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組織和自然人財產權的保護,支持各類所有制經濟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加快落實階梯價格制度,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繼續開展公平競爭審查,逐步建立網格化市場價格監管機制。積極穩妥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抓好重大改革試點,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努力提高改革整體效能,擴大改革受益面。
積極應對世界貿易格局變化,加快構建更深層次更高水平的雙向開放格局。深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全面實施國際產能合作三年行動計劃,支持企業以增強核心競爭力為目標開展海外并購重組。加快推進連云港上合組織國際物流園和中哈物流基地、常州蘇澳合作園區建設。加強國際友城工作,深化與港澳臺地區的合作交流。認真落實長三角區域發展一體化戰略,深化與長江中上游、中西部地區的交流合作,加快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和標準,推動勞動力、資本、技術等要素跨區域流動和優化配置,不斷拓展對內開放的廣度和深度。積極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開展蘇州工業園區開放創新綜合試驗和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綜合試點試驗。完善各類開放平臺功能,建成并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大力發展入境旅游,提高旅游服務貿易水平。進一步降低外資準入門檻,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有序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鼓勵外資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大力實施利用外資“八聚焦八提升”行動計劃,積極引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