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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多層次培育雙創主體。引導國有大企業自主創新,充分發揮龍頭企業雙創主體的示范效應,輻射帶動區域關聯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孵化培育一批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扶持一批高成長性創新型“小巨人”企業,引導企業創造新需求、新市場、新業態。推進創新型企業梯次發展,推動“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
支持創建雙創示范基地。推動新建基地型、舊企業閑置廠房改造型、城市樓宇型等小企業創業基地發展,實現各類創業者“拎包創業”。培育認定一批眾創空間,力爭省級以上眾創空間達到150家以上。深化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舉辦創業大賽、創客山西等活動,組織創業項目洽談對接,提高創業成功率。
加強創業創新政策支持。放寬新產業新業態市場準入,探索包容創業創新、多元參與的審慎監管方式。對創業者購買創新服務、開展技術合作等給予扶持,支持發展分享經濟。完善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制度,促進知識產權的自由流通和交易。加強雙創財政金融支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向小微企業傾斜,為更多的初創期小微企業提供第一筆政府性扶持資金;發展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鼓勵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服務,拓寬創業創新融資渠道;積極推廣“助保貸”等融資模式,有效化解小微企業融資難。
全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業與公有制企業享有平等的財產權。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照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標準,對涉及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政策措施進行審查,有序清理廢除對民營經濟的歧視性規定,保障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一樣,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推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金融、能源、通訊等領域向民間資本開放。鼓勵民營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引導民營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努力形成“龍頭企業巨木參天、小巨人企業百木成林、小微企業漫山遍野”的產業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