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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提高政府治理現代化水平
過去一年,我們堅持依法行政、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政府自身建設明顯加強。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制定發布市級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取消行政審批事項160項,行政審批標準化管理覆蓋到區縣、街鎮,完成行政審批相關的評估評審清理,取消評估評審152項。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穩步推進閘北區、靜安區“撤二建一”,調整城市建設管理機構職能,全面推行區縣市場監管新體制,組建市和區縣不動產登記機構。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制定實施政府效能建設意見和目標管理辦法,構建政府服務“單一窗口”制度框架,出臺政府購買服務實施意見及配套政策。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全面公開市、區縣、鄉鎮三級政府預決算報告報表、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進一步改進政府作風,認真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著力解決基層和群眾反映集中的突出問題,強化厲行節約長效機制,勤政廉政建設繼續加強。
但是,政府自身建設中還存在一些不足。政府職能越位、缺位、錯位的問題依然存在,還不能很好適應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新形勢、新要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還不夠高,工作推進落實不力、服務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一定程度存在。政府作風建設有待加強,不擔當、不作為、等靠要現象仍有發生,少數政府工作人員群眾觀點淡薄,極少數人甚至以權謀私、貪污腐敗,嚴重損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我們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以有力舉措整改問題,以扎實成效取信于民。
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是做好今年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們要貫徹落實國家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按照“兩高、兩少、兩尊重”要求,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著力減審批、強監管,切實履行好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浦東新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聚焦與企業經營密切相關的許可事項,取消一批,改為備案一批,實行告知承諾制一批,對保留的許可事項推行標準化管理,提高透明度。在全市面上再取消一批審批事項,取消一批與審批相關的評估評審。基本完成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與政府部門脫鉤,積極穩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政府部門脫鉤。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探索建立登記注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相銜接的綜合監管機制。強化行業監管,逐步建立全覆蓋、分領域、強協同、高效率的行業監管體系。開展分類監管,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實行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雙隨機”制度。啟動建設綜合監管平臺,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
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財政資金統籌使用長效機制,加快建設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和項目庫,實施規范化的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將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試編范圍擴大到所有鄉鎮。加大財政專項資金跨部門整合力度,支持設立投資引導基金,變財政直接投入為間接引導。分類分項推進市與區縣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進一步理順市與區縣財政分配關系。
(二)全面加強依法行政。強化法治思維,推進政府運行機制法治化,切實做到依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行權履職。
健全政府決策機制。完善專家參與論證重大行政決策制度,進一步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網上公開、即時清理制度。深入推進政府協商,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工商聯等的意見建議,進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質量,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入開展交通等領域綜合執法。試點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推動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之間的信息共享,建立更加緊密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試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形成更加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完善監督機制。強化政府內部監督,加強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公共資金管理使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制定實施行政問責辦法。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主動接受市政協的民主監督,重視司法、輿論、社會監督。開展行政權力標準化管理試點,制定發布區縣、鄉鎮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落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制度,切實做到以公開促監督。
(三)推進政府服務管理方式創新。堅持問題導向,更多運用市場化、社會化、信息化方式加強服務管理,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和規模,分級實施購買項目目錄管理,推廣憑單式購買。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啟動建設信用信息平臺二期,全面建成區縣信用信息子平臺,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加快建設政府服務“單一窗口”。實現部門審批事項全部接入市級網上政務大廳,新增一批網上辦事、網上服務、網上監管事項,基本建成區縣網上政務大廳。制定發布政府服務事項目錄。實施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基本實現工商登記、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重點信息的共享使用。
加強政府運行基礎制度建設。全面推行政府目標管理,改進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的制定報告制度,建立更加有力的重點工作督查機制,開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綜合考評。發布部門間行政協助事項清單,建立部門協同配合機制,構建閉合聯動、有力有效的跨部門運行系統。
(四)持之以恒推進政府作風建設。堅持嚴字當頭、實處用力,自覺踐行“三嚴三實”,把作風建設成效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
以更高標準、更嚴舉措正風肅紀。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本市30條實施辦法,堅決貫徹落實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執行會務費、差旅費、培訓費等財經管理規定,狠抓變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禮等作風領域新問題,進一步堵塞制度漏洞。
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更加注重源頭反腐,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建立健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融合機制,完善行政權力內部流程控制制度。始終保持反腐高壓態勢,緊緊抓住公共權力運行、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金分配等重點領域,切實做到嚴肅教育、嚴明紀律、嚴格管理、嚴懲腐敗。
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推廣公務員崗位履職責任制,全面建立公務員平時考核制度。推行分級分類培訓,提高公務員履職能力。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都要始終牢記群眾觀點,勇于擔當,甘于奉獻,扎扎實實做好一件件為民實事、惠民好事,不辜負人民的期望。
各位代表,藍圖已繪就,揚帆正當時。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領導下,齊心協力,攻堅克難,為基本建成“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