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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七、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和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影響工作終止,當年剩余的資金。
八、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指國家外國專家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引進智力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行政運行(項):指國家外國專家局本級及所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國家外國專家局本級及所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機關服務(項):指為國家外國專家局本級及所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機關服務中心的支出。
引進人才費用(項):指國家外國專家局用于引進外國專家補助、引智成果推廣等方面的支出。
事業運行(項):指除國家外國專家局本級、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和機關服務中心之外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人事事務支出(項):指國家外國專家局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人事事務方面的支出
九、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指國家外國專家局所屬行政和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國家外國專家局所屬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人員和公用經費支出。
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國家外國專家局所屬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
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指國家外國專家局所屬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