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三十五、山東泰安市岱岳區河道管理局賬外存放資金問題
審計署2010年在京滬高鐵跟蹤審計中發現,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岱岳區河道管理局在泰安市商業銀行開設臨時賬戶私存建設資金220萬元;該局總工程師劉桂巍私自將6萬元監理費及驗收費存入個人賬戶,從中支付伙食、辦公等費用4.5萬元。2010年10月,審計署將該事項移送給泰安市監察局查處后,賬外存放的工程建設資金已經納入賬內核算管理,劉桂巍個人賬戶余款1.5萬元已追回。2010年11月,邢萬寶(該局局長)、劉桂巍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警告處分。
三十六、中鐵大橋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心實驗室轉移資金問題
審計署2010年在京滬高鐵跟蹤審計中發現,中鐵大橋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心實驗室采取偽造工資表虛列支出等方式,將以中心實驗室名義對外簽署技術服務合同取得的收入76.7萬元轉移存放賬外。2010年7月,審計署將該事項移送給中鐵大橋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查處。2010年7月,該中心實驗室主任周小勇受到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資金已追回。
三十七、山東禹城市京滬高鐵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問題
審計署2010年在京滬高鐵跟蹤審計中發現,2009年9月,禹城市京滬高鐵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編造虛假會計資料虛列支出等方式,將京滬高鐵建設資金50萬元轉入個人賬戶,其中 48.33萬元用于辦公費用等支出。2010年6月,審計署將該事項移送給禹城市監察局查處。2010年7月,該辦公室工作人員蔡明忠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陳勇受到行政記大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賬戶余款1.47萬元已追回。
三十八、山東曲阜市交通局截留賠償費問題
審計署2010年在京滬高鐵跟蹤審計中發現,2008年6月至2010年4月,曲阜市交通局截留公路及附屬設施損壞賠償費共241萬多元,并從中安排支出186萬多元。2010年10月,審計署將該事項移送給濟寧市監察局查處。2010年11月,濟寧市監察局對曲阜市交通局局長進行了誡勉談話;截留資金余款55萬元已追繳。
三十九、長江水利委員會工程建設監理中心大龍潭工程監理站賬外存放資金問題
審計署2010年在恩施清江大龍潭水利樞紐工程審計中發現,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大龍潭工程監理站將恩施清江大龍潭水電開發有限公司以現金形式支付的25萬元監理費,未納入監理中心會計核算,用于發放監理站職工獎金和其他支出。2010年3月,審計署將該事項移送給長江水利委員會監察局查處。2010年4月,監理站負責人陳安慶及職工王津被通報批評,相關資金已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