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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
工作收入少社保水平低
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面臨著勞動權益保障等一些共同的問題,但其面臨的問題又有特殊性。
整體收入偏低。據調查,他們平均月收入為1747.87元,僅為城鎮企業職工平均月收入(3046.61元)的57.4%;同時也比傳統農民工低167.27元。
勞動合同執行不規范。新生代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84.5%,低于城鎮職工4.1百分點。合同簽訂質量較差,執行情況差。68.2%的合同對月工資數額沒有具體約定。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合同后,16.8%未持有正式的合同文本。
工作穩定性差。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務工后更換工作的平均次數為1.44次。且每年變換工作0.26次,是傳統農民工的2.9倍。他們更傾向于采取主動與用人單位結束合同的行為。換工作中,88.2%主動提出結束合同。37.6%的主動辭職是因為工作“沒什么發展前途”。
社會保障水平偏低。據調查,新生代農民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率為67.7%、77.4%、55.9%、70.3%和30.7%,分別比城鎮職工低23.7、14.6、29.1、9.1和30.8個百分點。他們的社會保險接續情況較差,對于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知情程度不高。
職業安全隱患較多。36.5%的新生代農民工面臨高溫、低溫作業問題,41.3%的人工作環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環境存在容易傷及肢體的機械故障隱患,存在粉塵污染問題的為34.7%。
企業人文關懷不到位。新生代農民工更渴望和企業能夠緊緊相融。96.1%的人表示他們關心企業發展,但認為企業“不怎么關心”或“完全不關心”他們的達16.9%。
>>對策
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薪酬問題是農民工關注的主要問題。中國工運研究所所長呂國泉建議,要以新生代農民工就業集中的非公企業和中小企業為重點,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形成“區域談底線、行業談標準、企業談增長”的薪酬工作格局。在行業集中度較高、小企業密集的地區,積極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努力提高協商覆蓋范圍,使之成為企業工資決定的主要形式。
其次,推動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的落實,擴大農民工參保面。重點加強在非公有制企業工作的農民工的參保工作,提高社保統籌層次,實現社保關系順利轉移和接續。多渠道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保障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后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權益。
第三,可鼓勵各地探索戶籍制度改革,結合“十二五”規劃,力爭全國每年至少解決400萬新生代農民工進城落戶問題。(陳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