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化安全生產工作和整頓規范市場秩序
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全國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完善安全生產體制,切實落實責任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要繼續打好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切實搞好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學校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要依法加強監管,嚴肅查處安全生產事故。
堅持標本兼治,深入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市場管理制度,強化市場監管。依法打擊制假售假、虛假廣告、商業欺詐、傳銷和變相傳銷、偷逃騙稅、走私販私等違法活動。大力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整頓藥品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和用藥安全。
(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發展民主,健全法制,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在要求。構建和諧社會,最重要的是加強民主法制建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要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快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設。完善人民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加強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建設。擴大基層民主,完善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制度,保證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各級政府要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完善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制度、專家咨詢制度、社會公示和聽證制度、決策責任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政府立法工作,重點是發展社會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加強社會管理、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的立法。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督。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都要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依法辦事。要自覺接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認真聽取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各人民團體的意見。接受新聞輿論和社會公眾監督。支持監察、審計部門依法獨立履行監督職責。通過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于為人民謀利益。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做好行政復議、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繼續推進司法行政體制改革,維護司法公正。
做好民族、宗教和僑務工作。全面貫徹民族區域自治法,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認真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全面貫徹黨的僑務政策,發揮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在促進祖國統一和民族復興中的獨特作用。
(五)維護社會安定和諧
要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作為正確處理新時期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安定和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健全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認真落實涉及群眾利益的各項政策,依照法律和政策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堅決糾正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遷、企業改制、環境保護中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深入基層,主動為群眾排憂解難。加強社區建設,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加強信訪工作,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大力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混亂地區。依法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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