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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經驗】
一是搬遷資金補助額度要提高。據調查,由于三分之一的農戶屬最貧困群體,基本處于“一窮二白”的赤貧狀況,家庭沒有任何積蓄或財產可以變買,且這部分群眾個人無法借貸大額貸款,村委會集體貸款無擔保;沒有自籌資金用于建房和發展生產,哪怕是自籌很少量的資金,都可能導致這部分群眾因確無資金不敢搬遷,“想搬、怕搬、搬不下來”。因缺乏資金致使工期延誤,影響到整體搬遷。
二是工作難度估量要充分。實施整村搬遷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充分認識搬遷工作難度,考慮任務的艱巨性,在搬遷過程中,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合力攻堅,才能共同推進,在工作中,宣傳發動要充分,思想工作要到位,組織工作要細致。
三是規劃方案要細致。在實施整村搬遷工程中,規劃方案一定要切合實際,細致具體。對解決部分搬遷群眾依戀故土、思想游離問題要有預案;對安置地資源承載能力進行認真具體分析;對分期分批分戶建設項目、資金及來源做準確、詳細測算;對建設中其他不可預見因素考慮要到位。
四是后期扶持要跟進。整村搬遷后,群眾在產業發展和穩定增收等方面還急需政府“扶上馬,送一程”。在整村搬遷后續產業扶持上,應著力抓好與退耕還林、農業綜合開發等一系列具有當地優勢的項目相結合,通過這些項目的實施扶持搬遷群眾增加收入。加強社會保障,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搬遷群眾,應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國務院扶貧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