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二、扶貧開發的成就
十年來,中國農村居民的生存和溫飽問題得到基本解決,貧困人口的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社會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生態惡化趨勢得到初步遏制。
農村居民的生存和溫飽問題基本解決。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和物價指數的變化,將全國農村扶貧標準從2000年的865元人民幣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人民幣。以此標準衡量的農村貧困人口數量,從2000年底的9422萬人減少到2010年底的2688萬人;農村貧困人口占農村人口的比重從2000年的10.2%下降到2010年的2.8%。
貧困地區經濟全面發展。貧困地區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特色優勢產業快速發展,縣域經濟綜合實力不斷增強。從2001年至2010年,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從2658元人民幣增加到11170元人民幣,年均增長17%;人均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從123元人民幣增加到559元人民幣,年均增長18.3%。農民人均純收入從2001年的1276元人民幣,增加到2010年的3273元人民幣,年均增長11%(未扣除物價因素)。上述數據的增幅,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國家不斷加大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全面改善這些地方的生產生活條件。從2002年至2010年,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新增基本農田5245.6萬畝,新建及改擴建公路里程95.2萬公里,新增教育衛生用房3506.1萬平方米,解決了5675.7萬人、4999.3萬頭大牲畜的飲水困難。到2010年底,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飲用自來水、深水井農戶達到60.9%,自然村通公路比例為88.1%、通電比例為98%、通電話比例為92.9%,農戶人均住房面積24.9平方米,農戶使用旱廁和水沖式廁所比重達88.4%。貧困地區農村面貌發生明顯變化。
貧困地區社會事業不斷進步。農村義務教育得到加強,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到2010年底,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7至15歲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7.7%,接近全國平均水平;青壯年文盲率為7%,比2002年下降5.4個百分點,青壯年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8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現全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加強,到2010年底,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參加新農合的農戶比例達到93.3%,有病能及時就醫的比重達到91.4%,鄉鄉建有衛生院,絕大多數行政村設有衛生室。貧困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得到加強。
貧困地區生態惡化趨勢初步得到遏制。從2002年至2010年,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實施退耕還林還草14923.5萬畝,新增經濟林22643.4萬畝。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飲用水水源受污染的農戶比例從2002年的15.5%下降到2010年的5.1%,獲取燃料困難的農戶比例從45%下降到31.4%。
三、專項扶貧
中國政府把收入在扶貧標準以下的人口作為扶貧對象,把貧困人口集中的中西部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特困地區作為扶貧開發的重點區域,在這些地區確定了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給予重點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編制專項規劃,安排專項資金,集中資源改善這些地區基礎設施,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完善社會服務體系,增強人口素質。東部以及中西部其他地區的貧困縣、鄉、村,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扶持。
十年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不斷調整財政支出結構,逐步加大對扶貧的財政投入,財政投入從2001年的127.5億元人民幣增加到2010年的349.3億元人民幣,年均增長11.9%,十年累計投入2043.8億元人民幣。其中中央財政安排的扶貧資金投入,從100.02億元人民幣增加到222.7億元人民幣,年均增長9.3%,十年累計投入1440.4億元人民幣。財政扶貧資金分配體現了重點傾斜原則,十年累計投向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各省自行確定的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457.2億元人民幣,占總投入的71.3%,縣均投入1.36億元人民幣;十年共在22個省(區、市)安排中央財政扶貧資金1356.2億元人民幣,其中西部12個省(區、市)877億元人民幣。
實行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為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2001年國家在全國確定了14.8萬個貧困村,逐村制定包括基本農田、人畜飲水、道路、貧困農戶收入、社會事業等內容的扶貧規劃,整合各類支農惠農資金和扶貧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分年度組織實施,力爭實現貧困群眾增收、基礎設施提升、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改善的目標。截至2010年底,已在12.6萬個貧困村實施整村推進,其中,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的革命老區、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和邊境一線地區貧困村的整村推進已基本完成。
加強勞動力培訓。人力資源開發是提高發展能力的有效手段。2004年以來,中央政府累計安排財政扶貧資金30億元人民幣,實施以勞動力轉移為主要內容的“雨露計劃”,對貧困家庭勞動力開展務工技能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到2010年,培訓貧困家庭勞動力超過400萬人次,其中80%以上實現轉移就業。抽樣調查顯示,接受培訓的勞動力比沒有接受培訓的勞動力月工資可提高300至400元人民幣。勞動力培訓在幫助貧困地區勞動力實現就業和增加收入的同時,也使他們學到新技術,接觸新觀念,開闊了視野,增強了信心。從2010年開始,國家以促進就業為導向,開展了對貧困家庭的初高中畢業生參加職業教育給予直接補助的工作試點。
通過教育開展扶貧。十年來,國家大力發展教育,使大批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接受職業教育掌握了就業技能,在城鎮穩定就業,幫助家庭擺脫或緩解了貧困現象。2001年至2010年,全國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生4289萬人,其中大部分畢業生來自農村家庭和城市經濟困難家庭。不斷健全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減輕困難學生家庭經濟負擔。建設移民學校,推動生態移民。
推進產業化扶貧。結合整村推進、連片開發試點和科技扶貧,扶持貧困農戶,建設產業化基地,扶持設施農業,發展農村合作經濟,推動貧困地區產業開發規模化、集約化和專業化。十年來,為貧困地區重點培育了馬鈴薯、經濟林果、草地畜牧業、棉花等主導產業。其中,馬鈴薯產業已經成為貧困地區保障糧食安全、抗旱避災、脫貧致富的特色優勢產業。產業扶貧有效帶動貧困農戶實現了脫貧致富。
實施以工代賑。以工代賑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實施的一項農村扶貧政策,重點用于與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和農民脫貧致富相關的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主要包括縣鄉村公路、農田水利、人畜飲水、基本農田、草場建設、小流域治理等。2001年至2010年,中央政府累計投入以工代賑資金550多億元人民幣,有效改善了貧困地區的生產生活條件。
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在堅持群眾自愿的前提下,對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自然資源貧乏地區的貧困人口實行易地扶貧搬遷,是改善他們生存環境和發展條件的重要途徑。截至2010年,中國政府對770余萬貧困人口實行了扶貧搬遷,有效改善了這些群眾的居住、交通、用電等生活條件。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的進程中,一些貧困地區把扶貧搬遷與縣城、中心鎮、工業園區建設和退耕還林還草、生態移民、撤鄉并鎮、防災避災等項目相結合,在促進貧困農民轉移就業的同時,改善了這些群眾獲得公共服務的條件。
開展金融扶貧。資金短缺一直是制約貧困人口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因素。從2006年開始,國家在全國1.36萬個貧困村開展了貧困村互助資金試點,每個試點村安排財政扶貧資金15萬元人民幣,按照“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轉使用、滾動發展”的方式支持村民發展生產,建立起財政扶貧資金使用長效機制。開展扶貧貸款財政貼息改革,引導和撬動金融機構擴大貼息貸款投放規模,從2001年至2010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扶貧貸款財政貼息資金54.15億元人民幣、發放扶貧貸款近2000億元人民幣。特別是2008年國家對扶貧貸款管理體制進行全面改革,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擴大扶貧貸款機構經營權限、下放貼息資金管理權限等,進一步調動了地方和金融機構開展扶貧開發的積極性,有效改善了貧困群眾貸款難問題。
開展特殊地區扶貧試點。為了解決制約貧困地區發展的突出問題,中國政府在一些特殊類型的困難地區開展了符合當地特點的扶貧開發工作。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東蘭縣、巴馬縣、鳳山縣,集中力量開展了解決基礎設施建設的大會戰。在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開展了扶貧開發與綜合防治大骨節病相結合的試點。在貴州省晴隆縣開展了石漠化地區的扶貧開發與生態環境建設相結合的試點。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阿合奇縣開展了邊境扶貧的試點。對云南省的布朗族及瑤族山瑤支系開展全面扶貧。在汶川、玉樹地震災區,把貧困地區的防災減災與災后恢復重建有機結合,全面推進災后恢復重建。通過這些試點,為因地制宜做好扶貧開發工作探索了道路,積累了經驗。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