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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的定義:
干旱通常包含兩種含義:一是干旱氣候,指某地多年無降水或降水很少的一種氣候現象,世界氣象組織將干燥度(年可能蒸散量與年降水量之比)大于10的地區定為嚴重干旱區或沙漠區,又稱常年干旱區;二是 干旱災害,指某地在某一時段內的降水量比其多年平均降水量顯著偏少,導致經濟活動(尤其是農業生產)和人類生活受到較大危害的現象。
干旱的類型及其相互關系
干旱是指因水分的收與支或供與求不平衡而形成的持續的水分短缺現象。這種水分的短缺可以表現為降水量的不足、土壤水分的缺乏或江河湖泊水位偏低等。從類型上,干旱可以分為氣象干旱、農業干旱、水文干旱和社會經濟干旱。
氣象干旱指某時段內,由于蒸發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現象。 農業干旱指在作物生育期內,由于土壤水分持續不足而造成的作物體內水分虧缺,影響作物正常生長發育的現象。水文干旱是指由于降水的長期短缺而造成某段時間內,地表水或地下水收支不平衡,出現水分短缺,使江河流量、湖泊水位、水庫蓄水等減少的現象。 社會經濟干旱是指由自然系統與人類社會經濟系統中水資源供需不平衡造成的異常水分短缺現象。社會對水的需求通常分為工業需水、農業需水和生活與服務行業需水等。如果需大于供,就會發生社會經濟干旱。
在四類干旱中,氣象干旱是一種自然現象,最直觀的表現在降水量的減少,而農業、水文和社會經濟干旱更關注人類和社會方面。氣象干旱是其他三種類型干旱的基礎。由于農業、水文和社會經濟干旱的發生受到地表水和地下水供應的影響,其頻率小于氣象干旱。當氣象干旱持續一段時間,就有可能發生農業、水文和社會經濟干旱,并產生相應的后果。經常是在氣象干旱發生幾周后,土壤水分不足導致農作物、草原和牧場受旱才表現出來。幾個月的持續氣象干旱才導致江河徑流、水庫水位、湖泊水位、地下水位下降,出現水文干旱。當水分短缺影響到人類生活或經濟需水時,就發生社會經濟干旱。地表水與地下水系統水資源供應量受其管理方式的影響,使得降水不足與主要干旱類型的直接聯系降低。例如,在發生氣象干旱后,假如能及時為農作物提供灌溉,或采取其他農業措施保持土壤水分,滿足作物需要,就不會形成農業干旱。但在灌溉設施不完備的地方,氣象干旱是引發農業干旱的最重要因素。
氣象干旱等級劃分
根據國家氣候中心制定的國家標準《氣象干旱等級標準》,氣象干旱可分為輕旱、中旱、重旱、特旱4個等級。
輕旱為降水較常年偏少,地表空氣干燥,土壤出現水分輕度不足;中旱為降水持續較常年偏少,土壤表面干燥,土壤出現水分不足,地表植物葉片白天有萎蔫現象;重旱為土壤出現水分持續嚴重不足,土壤出現較厚的干土層,植物萎蔫、葉片干枯、果實脫落;對農作物和生態環境造成較嚴重影響,工業生產、人畜飲水產生一定影響;特旱為土壤出現水分長時間嚴重不足,地表植物干枯、死亡;對農作物和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工業生產、人畜飲水產生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