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訊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甘肅城鄉住房建設專項實施規劃》,我省3年內將投資319億元對全省因地震受損的縣區城鎮居民房屋進行徹底維修。
據介紹,規劃確定恢復重建目標為,兩年內基本完成農村住房恢復重建,3年內基本完成城鎮住房恢復重建。恢復重建住房按照《建筑地震破壞等級劃分標準》分類,對鑒定為“倒塌”和“嚴重破壞”的住房,在原址重建;對鑒定為“中等破壞”和“一般性破壞”的房屋,由住房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自行維修加固。規劃重建主要規模為,全省8個重災縣區城鄉居民住房重建25.84萬戶,其中城鎮居民住房2.85萬戶、170.12萬平方米(含廉租住房0.29萬套、14.27萬平方米),農村居民住房22.99萬戶、68.93萬間;維修加固城鎮居民住房220.08萬平方米,農村居民住房11.88萬戶;配套公共建筑面積39萬平方米,其中城鎮住房配套公共建筑面積12.84萬平方米,農村住房配套公共建筑面積26.16萬平方米。其它一般災區重建城鎮居民住房51.55萬平方米、0.84萬戶,維修加固74.11萬平方米;農村居民住房重建16.32萬戶、49萬間,維修加固14.82萬戶。建設標準,安居房每套建筑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并以每套60平方米左右中小戶型為主;廉租住房每套建筑面積不得超過50平方米,以震前戶數為準,每戶限購或限租一套住房。
重建住房所需資金約319.14億元,城鎮為57.21億元,農村為261.93億元。其中,8個重災縣城鄉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所需資金195.67億元,城鎮為43.59億元,農村為152.08億元。重建住房補助標準為:城鎮居民住房,戶均補助2.5萬元,維修加固住房,戶均補助0.6萬元;農村居民住房,每戶補助2萬元,維修加固住房,每戶補助0.3萬元。(首席記者梁峽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