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直接經濟損失
地震造成直接經濟總損失為44.6187億元,其中四川32.8317億元、云南11.7870億元。
直接經濟總損失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房屋建筑
此次災區的房屋建筑按結構類型可分為土木結構、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等四類。災區內各類居民住房屋和公用房的破壞總面積為15068400平方米,其中四川省房屋毀壞2500393平方米,嚴重破壞229718平方米,中等破壞6964569平方米,輕微破壞364159平方米;云南省房屋毀壞402614平方米,嚴重破壞17890平方米,中等破壞2672075平方米,輕微破壞1916982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304223萬元。其中民房損失269614萬元,教育系統損失12965萬元(含設備損失),衛生系統損失1183萬元,其它公用房屋損失27056萬元。
(二)電力系統
地震造成災區部分電桿傾斜、倒伏或移位;變壓器、隔離開關、電表等設備損壞;輸電線路拉斷等線路損壞等破壞現象。直接經濟損失2533萬元。
(三)交通系統
地震造成災區公路路面開裂、路基下沉、開裂、塌方等;護坡、擋墻外傾、開裂;橋梁拱圈裂縫、拱腳開裂、橋臺、主拱圈開裂;涵洞開裂等不同程度破壞,尤其是農村公路破壞較為嚴重。直接經濟損失27769萬元。
(四)通信系統
地震造成通信基站、變壓器、載波板、機柜等設備損壞;通訊光纜損壞、斷線;光纜桿、通信電桿倒塌、傾斜、拉線脫落等破壞。直接經濟損失1208.74萬元。
(五)供排水系統及其他市政設施
地震造成城鄉供水管道破裂、管網滲漏,接頭脫落;消防栓損壞;水池開裂、滲水;排水溝、市政照明、供氣管道不同程度破壞。直接經濟損失共4338萬元。六)水利和農機工程設施地震造成災區部分水庫壩體、壩塘壩坡滲漏、壩肩開裂;涵洞變形、漏水;溝渠、溢洪道、人飲工程管道、提灌站、水泵、魚塘網箱等出現不同程度破壞。直接經濟損失共26883萬元。
(七)工礦企業設備財產經濟損失
工礦企業直接經濟主要包括廠房和機械設備等破壞造成的經濟損失。經現場核查和評估,直接經濟損失共計30489萬元。
(八)農業及林業經濟損失
此次地震造成滑坡對農田、林地和農作物等破壞嚴重,另外沼氣池、烤煙房受損嚴重。經現場核查和評估,農業及林業直接經濟損失共計148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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