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C的第一代身份證
2月26日,全國矚目的“趙C改名案”終審出現了戲劇性結果:爭議雙方達成庭上和解,趙C最終還是要改名才能換領第二代身份證。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定,準許上訴方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撤回上訴,并撤銷月湖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根據雙方的和解協議,趙C的父親、委托代理人趙志榮同意采用規范漢字給兒子改名,而公安部門則承諾免費為趙C辦理第二代個人身份證,并協助更改相關戶口、檔案等。
該案在一審前后曾被多家媒體報道,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和討論,堪稱近年來最受關注的姓名權行政訴訟案之一。在庭審現場,記者看到有來自新華社、人民日報、法制日報等10多家媒體的記者旁聽。
終審背景
公安部堅持姓名登記只能用漢字
該案一審判決之后,記者從月湖公安分局了解到,趙C的名字無法錄入現行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如果同意趙C用原名換領第二代個人身份證,就意味著全國派出所的相關系統都要進行修改和升級,所花費的成本可能高達數千萬元。
月湖公安分局敗訴后,曾就如何執行法院的一審判決專門向上級請示。公安部近期對這個問題作出了書面回復,明確要求姓名登記項目使用漢字填寫,未使用規范漢字填寫的應請本人協助更正。
趙志榮在終審前接受媒體采訪時則表示,他起訴并不為名利,只是希望通過這個訴訟來推動有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如果終審敗訴,他可以接受改名字。
庭審現場
“C”是不是標準數字符號成辯論焦點
當天的案件審理從2月26日下午3時開始,一直持續到晚上7時才有了最終結果。由于現行的《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身份證使用規范漢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填寫”,因此,“C”到底是不是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就成了庭審辯論的焦點。
上訴方月湖公安分局的代理律師稱,所謂“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其實就是中文數字和阿拉伯數字,而“C”顯然并不在其中,所以一審認定的事實有誤。同時,他還認為,爭議的實質在于趙C的戶口初始登記是否合法,而當初給趙C上戶口實際上已經違反了1985年出臺的相關法規,所以這次公安機關拒絕給趙C發放二代身份證是合法的“糾錯”行為。
趙志榮則把C稱作“左半月形符號”,他認為“C”既可以是英文字母,也可以是拼音符號、羅馬數字或其他科學符號,因此屬于“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范疇,是合法的姓名。同時,他還認為公安部對于姓名登記的相關規定屬于部門文件,不能據此對公民的姓名權隨意加以限制,并希望社會輿論對“趙C”這種有新意的名字給予寬容。
和解幕后
趙志榮不接受經濟補償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凌云在法院裁定后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起案件引發了全社會的關注和思考,有助于推動法律的完善;對今后規范中國公民的取名行為也將起到標桿性的作用。
凌云還透露,法院經過艱苦的調解,才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在調解過程中,公安部門曾主動提出給予經濟補償,不過趙志榮沒有接受。趙志榮對裁決結果沒有意見,并希望社會各界幫助自己給兒子取個好聽的新名字。
由于法院裁定書還未正式送達,記者暫時還無法獲知這份和解協議的詳細內容。趙C最終將用一個什么樣的新名字辦理二代身份證,有關部門今后又將如何規范公民取名行為?本報還將繼續關注。(本報記者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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