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4200元/月;隱性工資平均3800元/月;房產三套……”近日,一則《湖南省長沙市官員財產公示第一人》的帖子在網絡上跟帖成千上萬,特別是“隱性工資”和房產兩項,很多網民質疑聲一片。昨日,帖子“主角”長沙天心區規劃局局長張力澄清,此帖并非他本人公示。“此帖明為贊揚,實為惡意攻擊”。隨后,張力向媒體公示了他的真實家庭財產,成為實際上的長沙官員財產公示第一人。(4月7日《瀟湘晨報》)
張局長的家庭財產“被公示”,其反應是被“黑”了,是什么地方得罪了人。在官員家庭財產公示制度尚未建立前,這位局長產生這樣的反應完全可以理解。這起事件說明,在對官員的約束機制存在缺失的環境下,財產公示制度也會成為攻擊他人的工具,所謂正道不通,歪道叢生。張局長“被公示”,很可能是有人利用大眾對財產公示制度的企盼,所進行的一次網絡惡搞,其目的恐怕和廣西“韓局長”的香艷日記被人公之于網絡一樣,就是為了“黑”張局長一把。
張局長到底有無問題?為了應對網上“被公示”,他已通過媒體公開了家庭財產:5套房子,兩部汽車,還有股票及現金若干。這是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公開?收入與公開的財產是不是相符?他是不是真的有隱性收入?只要相關部門進行公開透明的調查,自然真相大白,還張局長以公道。
但是,如果財產公示制度不能真正確立,則不能保證其他官員不再成為“被公示”的對象。“被公示”的結果如果查出官員有問題,則非制度之功,而是人際關系相互傾軋之果,即使查出問題,官員也會內心不服——那些沒有“被公示”者就干凈嗎?如果查不出問題,則成為對個別官員的折騰,其人格尊嚴及心理必然大受影響。在這樣的官場環境之下做事,必然人人自危,官員為求自保而自然不敢得罪人,不敢嚴格執法,不敢勇于任事,只求相安無事。因此,財產“被公示”,不僅是制度不完善的悲哀,還讓官場環境復雜化,必然影響公職人員的心理和行為,可謂影響“惡劣”得很。
如何消除這種“惡劣”影響呢?也非禁了帖子就能解決問題,這只是諱疾忌醫,最根本的還是要盡快建立嚴格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讓所有官員的財產都公平公正地處于陽光之下。如此一來,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有隱性收入的官員自然不容于制度,沒問題的官員自然可以挺直腰桿做官,根本不必擔心被“黑”,被惡搞,即使被“黑”被惡搞,只要對公示財產和實際收入進行對照,自然清楚明白。
“官員財產被公示”,回帖百萬,質疑紛紜,說明財產公示制度到了該真正制定實行的時候了。只有真正的財產公示制度,才能讓所有官員都受到制度的公平對待,才會培養出勇于任事、嚴于依法辦事的官員,而不必擔心“冷箭”和“挑事”,官場的競爭環境才會變得公平公正。因此,“官員財產被公示”不妨視作對良好制度的另類呼喚。(瞿方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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